新進員警需自費購買服裝? 南市警局:人人有衣穿
▲臺南市警局指出,對員警執勤配備均有妥善規劃,不需再自行花費製作制服,購買應勤裝備。(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臺南市警局指出,針對有媒體報導,新進人員需自費購買服裝一事,該局每年均依現有員額數編列服裝預算,106編列新臺幣2千6百多萬元,每人編列服裝預算6700元,制服在1月份即規劃辦理招標製作,107年已爭取到近5千7百萬元,含106年新進人員皆可配發。
市警局指出,這次新進員警於10月報到,畢業生於在校時均已獲發每人長短袖制服及冬季夾克,新進人員攜帶原有制服報到後,由市警局對於新進人員發給胸章2枚、警便帽1頂、臂章4個、領章1付及槍套組腰帶等應勤裝備,可立即穿戴配備執勤,無須再自行花費製作制服及購買應勤裝備。
市警局強調,今年9月即針對基層員警應勤裝備需求做調查,並以節餘款辦理採購,以滿足基層員警需求,使其能安心執勤,無後顧之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