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銀行局長邱淑貞:TRF爭議投資人也要負責任
金管會三位新局長於今天(15日)上任,新任銀行局局長邱淑貞表示,未來法規將走向鼓勵金融業併購,若金融的資本適足率、法規遵守紀錄優良,不管是國內或海外併購,金管會都會盡量支持。但談到TRF爭議,她強調,除了銀行,投資人也要負一點責任。
邱淑貞今天正式升任銀行局局長,她表示,未來銀行局將走向業務放寬、法規彈性調整化。在未來有7項工作重點,包括落實銀行洗錢防制、加強金融業自律,加重董事會及法遵人員責任、白皮書的建議會在風險可掌控下推動、繼續推動普惠金融、基層金融發展、金融電子化發展,與鼓勵金融業併購。
其中,在鼓勵金融業併購上,若金融的資本適足率、法規遵守紀錄優良,不管是國內或海外併購,都會盡量支持。雖然金融整並是由業者自發決策,但金管會將從法規着手,縮短申請與審查時間,讓金融業從事併購投資時,能預測時間進度,例如:一家金融機構若有缺失,在主要缺失改善後,即可讓已申請覈准的併購或投資案繼續進行,一反過去金融業需全部改善完成才覈准併購的做法,其餘缺失由董事會督促改善。
此外,邱淑貞上任後也將修正銀行法。她強調,銀行法中的罰則是對金融機構的嚇阻作用,目前銀行法除了罰款處分,還有業務停止、負責人解任的規定,且若銀行被要求改善卻不改正,金管會是可以重複按日罰,在處罰上已經很多元,不會特別針對罰則修法。但在修法上,會跟現在環境來做總體思考,尤其是管理面跟業務面上,要建立起業者自負經營風險的文化,罰則反而不會是修法重點。
而針對TRF爭議案,邱淑貞表示目前大部分案件都已經解決,她任內會把少數未解決案件完成。但她強調,TRF出現這麼多爭議,除了銷售的銀行,投資人也要負一點責任。希望參考民法「過失相抵原則」,銀行與投資人都要進行損失分攤,看誰的責任大、就負較多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