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水給付有新制!超過15日給薪恐犯規 地方列優先輔導對象
勞動部因而訂定指導原則,要求若約定工資給付日超過工資計算週期屆滿15天,地方主管機關應立即輔導事業單位調整。(報系資料照)
依勞基法規定,經勞資雙方同意後,工資給付可以於下月發給,但並未規定應在週期結算後幾天發給,因而有勞工抱怨部分事業單位太晚給薪,影響勞工維持生活所需,勞動部因而訂定指導原則,要求若約定工資給付日超過工資計算週期屆滿15天,地方主管機關應立即輔導事業單位調整。
依「勞僱雙方約定工資給付日及工資給付指導原則」規定,規範勞僱雙方約定工資給付次數,不得低於每一個月給付1次;如果勞僱雙方約定工資給付日如逾工資計算週期屆滿後15日,地方主管機關應立即輔導事業單位調整;地方主管機關並應依據期程表,輔導事業單位逐年向前調整工資給付日,以2026年底僱用勞工100人以上事業單位於工資計算週期屆滿後5日內給付工資、僱用勞工99人以下事業單位7日內給付工資作爲目標。
指導原則也要求,若加班費及假日出勤加倍工資未另約定給付日者,應於最近工資給付日或並當月份工資發給;另有約定工資給付日或工資計算週期者,仍不得低於每一個月給付1次,至遲亦應於計算週期屆滿後15日內給付;勞僱雙方另有約定按季、半年或年結算並給付特定獎金者,給付日期仍應有合理約定,工資給付日如遇假日,僱主可提前發放,至遲亦應於原約定工資給付日發給,不得逕自延後給付。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此次也分年及事業單位規模訂定不同目標,如今年年底250人以上事業單位、約3000家,目標應在10日內給付工資,2024年年底則249人以下事業單位也要求在10日內給付;目標2026年後,100人以上事業單位應在5日內給付,99人以下事業單位應在7日內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