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透視》別再刺傷民主 以訛傳訛言論應立即下架

專欄作家洪博學刊登文章誣指《中天電視》付費換取小吃店只看中天,臺北地方法院認定,洪男所說的非事實,18日依散佈文字誹謗罪判處罰金2萬5000元。(本報資料照片)

作家洪博學誣指小吃店開店時只能看《中天電視》,遭司法判決認定構成誹謗,這樣的事件就像檢察官當初怒斥綽號「卡神」的楊蕙如:「言論自由不是無法無天」;以訛傳訛的言論應該下架,否則將造成「曾參殺人」效應,讓臺灣社會因惡意的錯誤言論被割裂及傷害。

洪博學遭起訴並判決有罪的關鍵,就是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發現,沒有具體證據顯示,有頻道商或有線電視系統業者以免收視費方式,要求小吃店或餐館須收看特定新聞頻道,也就是根本沒有小吃店被迫一定要看中天。

但2018年底洪男竟可以在沒有任何事實根據的情況下,捏造一個不存在的事件,然後躲在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的大旗下,無端攻擊中天電視,還惡意冠上統媒的帽子,並惡意操弄網路輿論,讓網友盲從,至今仍有人轉傳這些不實的事實。

洪博學的言行,就如同2018年「燕子颱風」,關西國際機場淹大水,旅客受困,網路出現質疑我大阪辦事處協助輸運國籍旅客不力的言論,當時楊蕙如指揮網軍,在網路霸凌間接導致時任大阪處長蘇啓誠輕生,引發日本與臺灣社會關注。

楊蕙如今年初雖遭臺灣高等法院依「侮辱公務員執行職務罪」判刑5月,可易科罰金確定。但她造成的傷害卻無法填補,外交官蘇啓誠已逝、我駐日辦事處名譽受損,當時蒞庭檢察官氣得痛罵網軍貼文是謾罵、無法無天。

臺灣是民主自由的社會,言論自由更是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但憑空捏造的故事及謊言,沒有事實根據,自然無法受到法律的保障,對於不實言論的傳播,如同認知作戰的假訊息,要澄清也應立即下架停止,不能讓傷害臺灣社會和諧的惡意文章流竄,成爲下一個刺傷民主的利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