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有價 媒體分潤機制 公平會3個月內提報告

針對數位廣告壟斷,影響媒體收益等議題,公平會主委李鎂6日在立法院表示,臺灣要不要立專法還要經過討論,目前要和各部會溝通討論,纔能有較完善的解決方法,行政院與NCC、文化部、公平會已經組成跨部會小組橫向溝通中。(黃世麒攝)

外界關注新聞業跨境平臺廣告分潤議題,數位部長唐鳳週三在立法院答詢指出,跨境大型數位平臺與新聞媒體之間共榮是基本立場,並透露會在1個月內,由行政院召開跨部會會議,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昨日表示,數位分潤涉及媒體議價,未來是否需要專法或相關機制,這個議題的政策決定以及部會分工,將由數位部主責辦理。

此外,公平會主委李鎂昨日在立院備詢時表示,數位平臺Google和臉書(Meta)在國內數位廣告市場約佔7至8成,各部會也很重視對新聞的影響,也認同要有適當分潤機制,但須跨部會分工,她承諾3個月內說明政府橫向溝通結果。

唐鳳週三答詢時表示,媒體與數位平臺之間的媒體議價,國際上有「強制議價」、「成立特別基金」、歐盟的「著作鄰接權」等方式,目前還在蒐集各方資料,探尋出可行的方法,評估用哪個模式對各方最好,並會在一個月內,由行政院召開跨部會會議,屆時將會有個清楚的輪廓及方向出來。

新聞媒體是否要跟大型網路平臺進行廣告分潤一直備受關注,歐盟與澳洲相繼立法與要求大型平臺與媒體議價,其中,歐盟採「著作鄰接權」的立法方式,澳洲則在去年初訂立《新聞媒體與數位平臺強制議價法》,採取「強制議價」方向立法;臺大新聞所教授林照真、政大法律系特聘教授王立達等學者也參考澳洲模式,在9月推出民間版《議價法》草案。

對此,羅秉成表示,大型社羣平臺收取廣告費用是否分潤媒體涉及媒體議價,需要專法或是相關機制處理,在行政院相關部會間都有討論,數位部也有掌握民間版法案,目前由數位部負責辦理。

此外,朝野立委昨日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中,關切Google、Meta等大型跨國數位平臺與媒體議價問題,認爲各國都已就媒體分潤不合理等問題採取行動,質疑我政府動作慢半拍,李鎂指出,「新聞有價」是共識,新聞媒體與各平臺共存共榮,各國都在找最適合的解決方案,我行政院與NCC、文化部、公平會組成跨部會小組橫向溝通中,正研議媒體與數位平臺議價方案、分潤機制等措施,預計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