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並進度 臺新金、新光金四點聲明

▲圖左臺新金董事長吳東亮、圖右新光金董事長魏寶生。(圖/記者黃克翔)

記者巫彩蓮/臺北報導

「新新並」雖然經過10月9日新光金、臺新金雙方臨時股東會決議通過,但是遲遲未向金管會送件申請,市場揣測未與工會達成共識,才未送件申請,而臺新金、新光金雙方今(13)日發表聯合聲明,通過合併後,與工會溝通,新光銀工會將選任出協商代會,以利後續協商程序合法性。

按照金融機構合併法,「新新並」申請書件須包含合併契約書,當中有包含受僱人權益,以及妥善的安置員工計劃,並檢附與工會的會議紀錄,勞資雙方召開會議、達到共識的計劃,送件後,主管機關金管會才審視相關書件。

對於合併進度臺新金控、新光金控發出聯合聲明稿如下:

一、自 10 月 9 日雙方股東臨時會通過合併案後,雙方金控即持續不斷與員工及工會進行溝通並傾聽心聲,以確保合併過程中員工權益獲得充分保障。

二、有關新光銀工會近期將選任協商代表,以利後續協商程序有其合法正當性乙事,雙方金控均充分理解並予配合。

三、本合併案均按規劃執行,以期在主管機關之指導下,順利完成合併案之最後一哩路。

四、謹此說明如上,籲請各界勿被不實報導所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