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瓦斯公司沒「肥貓」 縣府一級主管兼任董事均爲無給職
新竹瓦斯公司董事爲縣府一級主管,產發處指都是無給職,沒有肥貓問題。(羅浚濱攝)
新竹瓦斯公司組成人員皆爲縣府一級主管,被外界質疑「養肥貓」的問題,縣府產發處指新竹縣瓦斯管理處於1974年成立,2012年依天然氣事業法第四條規定,改製爲新竹瓦斯股份有限公司,由縣府100%獨資,縣府是唯一官股,11名董事皆爲無給職,沒有「肥貓」問題。
依據「新竹縣新竹瓦斯股份有限公司組織自治條例」規定,公司設董事會,設置董事7至11人,由3分之2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董事長一人,對外代表公司。董事應有5分之1爲勞工代表,另置監察人3人,董事及監察人由縣長派任。
對縣府一級主管能否兼職問題,產發處指依據公務人員服務法笫15條及新竹縣新竹瓦斯股份有限公司組織自治條例,經機關首長同意,各局處長得兼任該公司董監事,新竹瓦斯公司派兼任皆符合法規與程序,且皆爲無給職。
另外,因瓦斯設備屬公共建設性質,非以營利爲導向,爲普及民生所需設備,由縣長擔任董事長,新竹瓦斯公司每年編列預算執行瓦斯下鄉政策,可配合施政方針及區域發展規畫,逐步建構完善供氣設備,提升縣民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