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取消30年追訴期 刑事局長:不放棄任何破案線索

刑法取消30年追訴期 刑事局長:不放棄任何破案線索。(本報系資料照)

行政院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第80條第1項犯最重本刑爲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取消30年追訴期,讓懸宕多年的林宅血案、劉邦友案、彭婉如命案等「冷案」得以繼續偵辦。刑事局長蔡蒼柏強調,警方不會放棄任何線索與機會,希望有一天能破案告慰死者與家屬,以實踐司法正義。

在國內未破的重大刑案中,以發生在1980年的林宅血案、1981年陳文成命案、1993年尹清楓命案、1996年劉邦友血案、彭婉如命案等最受矚目,雖然已時隔多年,但檢警仍不放棄持續偵辦。刑事局長蔡蒼柏表示,這些案件雖然發生迄今已逾20年,但刑事局仍持續列管偵辦,積極追查任何一條可能的線索,但總欠缺破案關鍵證據。

刑事局爲偵辦未破重大刑案,在2007年特別成立了冷案中心,統計自1980年迄今,已列管了70餘件冷案。其中,劉、彭2案在2年前即將超過20年追訴期前夕,一度傳出鎖定嫌犯,讓破案露出一線曙光,但後來經過比對DNA等跡證後,都已排除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