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工法上路! 權勢性騷擾加重賠償18日首先生效
民進黨爆發性騷吃案後,引發各界重視,立法院因而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三讀,今天經總統公佈。(報系資料照)
民進黨爆發性騷吃案後,引發各界重視,立法院因而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三讀,今天總統公佈,其中8月18日生效的規定爲名稱、工作場所性騷擾事件適用範圍、利用權勢爲性騷擾者加重懲罰性賠償責任,地方主管機關提供性騷擾申訴人法律諮詢或扶助及性騷擾事件適用性騷擾防治法有關被害人資訊保密及相關處罰規定,但目前因法律扶助等仍要擴大適用範圍、經費仍未到位,勞動部官員表示,將持續爭取預算。
此外,明年3月8日生效規定包括,性騷擾管轄範圍、就僱主「因接獲申訴」或「非因接獲申訴」而知悉性騷擾後應有「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僱用受僱者10人以上未達30人僱主應訂定性騷擾申訴管道並公開揭示、僱主接獲申訴及調查認定屬性騷擾案件應通報地方主管機關、被申訴人及機關首長涉案調查處理及停職機制、地方主管機關受理工作場所性騷擾申訴範圍、處理程序、調查方式、必要處置及不服處分救濟程序,及性騷擾行爲人爲最高負責人罰則及裁處權時效等相關規定。
勞動部說明,本次修正條文範圍較大,兼有授權法規須訂定,爲使僱主及受僱者瞭解本次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中職場性騷擾防治相關規定,未來除增訂及修正相關子法外,也會辦理機關人員、專業團體調查人力教育訓練,並持續透過研習會、網站、臉書及摺頁等多元管道宣導,加強事業單位及大衆對法令認知。
勞動部呼籲僱主,面對職場性騷擾事件,必須重視且確實做到立即有效的改善措施,並且以預防的角度,積極建立免受性騷擾友善職場環境,讓每一個受僱者都能有安心、安全的工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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