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平三法上路半年成案669件 申訴以「毛手毛腳」最多

性騷擾半年成案669件,以毛手毛腳、襲胸摸臀的肢體騷擾最多, 衛福利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呼籲,性騷擾防治沒有人是局外人。記者廖靜清/攝影

#MeToo運動催生「性平三法修正案」,自2024年3月8日全面施行以來,分析今年1月至6月的1710件申訴案統計,在行爲樣態中,以「肢體騷擾」佔最大宗,有人喊「帥哥胸部挺喔!」、「你真是的小寶貝」,或隨手在Line羣組轉傳與性有關的圖文,都已構成對他人的性騷擾。

衛福利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表示,性平三法修法包含加重處罰、申訴時效調整、擴大僱主與場所主人責任,性騷擾零容忍。有些人在談話時,喜歡手搭對方肩膀、拍打背部或拉手,但只要對他人做出違反其意願,感覺到被冒犯、不舒服,可能已經碰觸到性騷擾的紅線。

張秀鴛說,行政院會同衛福部、教育部及勞動部進行性平三法,修法嚴懲並遏止權勢性騷擾,提高性騷擾行政及刑事責任,行政罰最高新臺幣100萬元。

截至今年6月止,衛福部共受理的1,710件申訴案件中,經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議1,213件申訴案件。其中,成案的性騷擾案件共669件,佔55%,被害人90.5%爲女性、8.5%爲男性、1%爲跨性別及其他。

性騷擾案件在行爲樣態部分,以「肢體騷擾」爲大宗,包括毛手毛腳、襲胸、摸臀等觸碰身體,佔42.5%。其次爲「傳送色情圖片或偷窺偷拍」,佔26.9%;「言語騷擾」佔19.3%。發生地點則以「公共場所」47.7%爲大宗、其次爲「數位媒體」佔19%、「大衆運輸工具」佔16.1%、「私人住所」佔12.1%。

張秀鴛指出,性騷擾成立案件中,有8成行爲人會提出訴願,61%行爲人會主張自己是遭到污衊,或與被害人是兩情相悅,否認有性騷擾行爲。另有38%訴願人認爲自己並無性騷擾犯意或企圖,當事人並不知道自己的行爲錯誤。

張秀鴛強調,性騷擾事件成立與否,是以客觀的人證、事證、物證,以及被害人事發時的感受,只要覺得被冒犯,即是重要的判斷標準。有些人自認爲幽默,隨口說出「你胸部很挺喔」、「你真是的小寶貝」,或隨手在Line羣組轉傳與性有關的圖文,都已構成對他人的性騷擾。

比較去年與今年1至6月同時期的性騷擾申訴案件,去年爲1,746件、今年是1,710,張秀鴛認爲,臺灣不是性騷之島,資料分析比較相差無幾,案件數並沒有大增的趨勢。

她也提醒,性騷擾防治沒有人是局外人,每個人都可以成爲友善第三人,透過主動介入、關懷被害人,打斷性騷擾情境或轉移焦點等方式,杜絕性騷擾。遭受性騷擾時,可向行爲人所屬機關、部隊、學校、機構、僱用人或直轄縣市主管機關 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