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路權掀議…特優漫畫「帝王條款」挨批 警察這樣說

桃園市某國中學生近期奪得全國美術比賽漫畫類特優,但作品中將行人描繪成「霸道行走的皇帝」引起風波,校方澄清,學生的初衷是希望過馬路時彼此尊重,但仍止不住網友怒火。對此警方列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解釋車輛及行人都應共同維護交通安全,萬一發生交通事故,法院會參酌「路權」及「實際肇事責任」審判。

據瞭解,該校近期在臉書發文表揚得獎的學生,貼文中敘述作品「帝王條款」的創作動機,是因爲近日新聞常形容臺灣是行人地獄,因此立法保護行人安全行走的權利,但學生認爲,人與人之間要彼此尊重,行人通過馬路時也要快速通過,「不能如皇帝般霸道行走。」

結果圖文曝光後,引發大批網友不滿,有路權團體發文批評「教育失敗」,還有人留言「尊重行人這麼基本的東西,學生卻認爲是帝王條款,老師沒有糾正實在枉爲人師」;但也有人認爲「學生要表達的是相互尊重。這些砲轟的人一直酸,不也是在霸凌學校跟學生嗎?」

由於畫作風波鬧得沸沸揚揚,桃園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今釋疑,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第2項規定「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一般民衆俗稱爲行人帝王條款。但同規則第134條第4款也規定,「行人穿越道路,有燈光號誌指示者,應依號誌之指示前進」。

警方強調,駕駛若遇行人闖紅燈,爲維護行人安全仍須停讓,但行人闖紅燈,得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新臺幣500元罰鍰;若車輛符合同條例第44條第2項未停讓行人達3個枕木紋,得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千以下罰鍰。警方呼籲,發生交通事故時,法院將參酌「路權」及「實際肇事責任」審判,因此行經路口,車輛及行人均應相互尊重,以共同維護交通秩序及安全。

另外校方昨迴應,學生的出發點是將人本教育及社會現象畫出來,透過漫畫讓大家知道法律應該要保護行人,大家開車時也需要注意行人過馬路,讓行人過馬路時感到安全,受到帝王般照顧,發文祝賀卻被大家誤解意思,並非學生當初創作本意。

桃園某國中學生近期奪下全國美術比賽漫畫類特優,但作品將行人描繪成「霸道行走的皇帝」遭出征。圖/翻攝自臉書標線改善臺灣路

桃園某國中學生將漫畫作品中的行人描繪成「霸道行走的皇帝」,圖文曝光後引發大批網友不滿。圖/翻攝自臉書標線改善臺灣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