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女部屬逼「暖手」!監院彈劾前駐泰代表莊碩漢 移送懲戒法院
前駐泰代表莊碩漢(本報資料照片)
監察院。(本報資料照片)
前駐泰國代表莊碩漢2022年間涉性騷擾,違反女部屬意願要求握手、暖手,甚至要求至房間修改致詞稿。監察院表示,通過監委張菊芳、王麗珍、紀惠容所提,對外交部駐泰代表處前代表莊碩漢涉性騷擾女部屬彈劾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監察院透過新聞稿指出,莊碩漢在任職駐泰代表處大使兼館長期間,在出差執行公務時,違反乙女意願握乙女的手,以及要求乙女到其房間討論修改致詞稿等,言語及肢體性騷擾行爲,令乙女感到害怕、不舒服及被冒犯,但礙於其權勢不敢伸張。
監察院表示,莊碩漢的行爲違反性別自主分際,已符合性別工作平等法的性騷擾定義,外交部也做出相同認定。莊碩漢的性騷擾行爲,不僅侵犯被害人人格尊嚴,並嚴重影響外交人員之聲譽及形象,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定,情節重大。
監察院表示,7月4日審查通過監察委員張菊芳、王麗珍、紀惠容提案,以11票成立、1票不成立,通過彈劾莊碩漢,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彈劾案文指出,莊碩漢於2022年12月3日至6日出差執行公務期間,基於長官部屬上下權力不對等關係,違反乙女意願,握乙女之手,當手部回暖後,對乙女握手仍持續一段時間總計15至20分鐘,更要求乙女至其房間討論修改致詞稿等言語及肢體性騷擾行爲。
彈劾案文續指,被彈劾人雖否認性騷擾行爲,僅承認其曾因手冷,尋求乙女握手暖手、要求乙女至其房間修改致詞稿等行爲。乙女對於上開行爲感到害怕、不舒服及被冒犯,人格尊嚴已受到侵犯或干擾,但礙於其權勢不敢伸張。莊碩漢行爲違反性別自主分際,已符合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2條第1項第1款之性騷擾定義,核有嚴重違失。
彈劾案文指出,莊碩漢身爲機關高階主管及駐外人員,代表國家本應嚴守行政倫理,謹慎端正言行舉止,避免男女共處、碰觸對方身體部位。莊碩漢竟未能嚴守分際,對乙女部分所爲行止失檢失據,造成女性員工身心俱皆受創,戕害政府機關形象,違失情節重大,實不容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