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員A錢又一樁!板信客戶「被貸款」 金管會開罰200萬
板信銀行。圖爲示意圖。(資料照)
銀行行員利用客戶信任A錢又一樁!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28日公佈一項裁罰,板信嘉義分行前行員用客戶預交付的簽章空白單據私自代客申請循環性貸款448萬元(挪用430萬元、貸款利息約18萬),四年後客戶才發現向銀行詢問整樁事才曝光,金管會考量板信銀行此次爲主動進行調查及陳報缺失,所以開罰最低罰度200萬元。
童政彰進一步指出,板信嘉義分行前行員利用客戶預先交付已簽章空白單據(含撥款、取款及匯款申請單),私自代客申請循環性貸款的動撥,且該分行撥貸及存匯相關人員未依規定確實執行牽制及覆核機制,致前行員得以利用客戶交付單據,進而挪用動撥現金,板信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主管亦未善盡作業督導之責,連續四年間內部稽覈亦未能查覺控管機制之缺失,致未能及早發現該員違規情事,考量板信主動進行調查及陳報缺失,且已就缺失事項爲適當處置,因極核處新臺幣200萬元罰鍰。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圖/魏喬怡
童政彰表示,板信嘉義分行前行員自2016年8月2日至2020年10月8日間,分別於2016年、2019年及2020年客戶續約後,私自代客戶申請七筆循環性貸款之動撥,並代客戶自其指定撥款存款帳戶辦理七筆取款暨轉帳匯出至他行第三人存款帳戶(前行員借用帳戶),全案受影響客戶1戶,所涉金額新臺幣4484962元(挪用430萬元,貸款利息184962元)。
金管會認定板信銀行內控有二大缺失,一是未確實執行撥貸照會及撥貸後資金流向控管作業規範:板信嘉義分行前行員利用客戶預先交付已簽章空白單據,私自代客申請循環性貸款之動撥,因該分行撥貸及存匯相關人員未依規定確實落實牽制及覆核機制,對新增撥貸交易僅要求電話通知,致前行員得以利用客戶預先交付單據,挪用動撥現金。二是未落實督導員工遵守「存匯實務作業手冊」等規範:該行雖於前揭手冊/第壹篇存款實務/第三章存摺存款等規範,嚴禁行員代存戶保管存摺、空白取款憑證等行爲,惟未能落實督導案關人員遵循該規範,致發生本案舞弊情事。
金管會除了核處新臺幣200萬元罰鍰,還請該行應依所提改善措施落實執行,加強法遵教育訓練,並列入內部稽覈重點項目,且爲發揮內部控制之功能,應落實自行查覈及內部稽覈執行之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