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公司法欲刪法人董事 商總批:干擾企業經營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公司修正案,商總理事長賴正鎰痛批,該修的沒修,還嚴重影響企業經營。(資料照/記者葉佳華攝)

記者馮建棨/臺北報導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19日)進行審查行政院版的「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有多位立委提議刪除公司法27條,藉此刪除法人董事條文,但法人董事刪除衝擊公股體系,往後政府無法隨時改派公股代表。商總理事長賴正鎰痛批,這次公司法修法「該修的沒修,還嚴重影響企業經營」,過去一例一休、稅改等議題都沒有處理好,現在修法內容已經牽涉公司經營,將增加公司經營困難。

經濟部提出的「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過行政院審議後,在去年12月29日送進立法院。由於立委們有不同意見,除了行政院版本,也出現超過20個立委版本,立院經濟委員會今天上午首度審查行政院及各立委所提出的版本,也在下午進行公司法公聽會,不過這場公聽會卻沒有邀請工商團體到場,甚至一般中小企業也沒代表出席,整場大多是學者法律界代表,有立委批評代表性不足。

對於公司法修法內容,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賴正鎰表示,政府派出在金融業銀行地方的都是法人董事,如果適用自然人政府就必須解決所有國營事業等等派駐的董事人選,另外民間企業如果必須要用自然人,若是公司派出代表,未來要如何經營,選定自然人三年後才能更換,要是就任期間發生意外或離職,或是有另外不適任的狀況,這要讓企業如何經營,修法內容已經牽涉公司經營,這增加公司經營困難。

至於有立委提議修法刪除27條,未來只要有過半股東同意就能召開股東會,賴正鎰直言,若是法條通過,「未來臺灣企業就永無寧日」。賴正鎰說,現在的公司經營團隊,佔政體公司股份都不多,臺積電、金融公司的經營團隊持股都不超過30%,若未來過半股東可以召開董事會後,以後會常常面對市場禿鷹不法攻擊,進而炒作股票、掏空公司、影響營運,「臺灣企業永遠不會穩定,隨時會出狀況」,時時容易被幹擾。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公司法修正案。(圖/記者馮建棨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