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眼鏡戀上專櫃已婚女 「這原因」偷吃代價再加25萬

高雄陳姓男子去年至百貨專櫃維修眼鏡時,結識林姓女子進而追求熱戀,陳男明知林女已婚育有兒女,仍在百貨停車場車內與林女嘿咻十餘次;林女老公提告民事求償60萬,一審法院判賠25萬,但林女老公心有不服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酌,陳男嘿咻時未戴套,恐增諸多風險,判陳應再支付25萬元賠償金。

判決指出,林女老公因發現陳男竟對老婆有親吻、撫摸等侵犯行爲,憤而向高雄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後經調閱雙方簡訊對話紀錄、雙方對話錄音以及林女工作地停車場的進出紀錄,進一步發現,陳男竟大膽與老婆在車內發生十餘次不安全性行爲,破壞婚姻讓他精神受創,請求60萬元賠償金。

經調查,陳男於去年7月1日至10月30日期間,多次開車至林女工作的地下停車場,在車上與林女約會聊天數小時,甚至在車上親吻、撫摸私密處,至少有十餘處未佩戴保險套的性行爲。

法院審理時,陳男僅以書狀陳稱,對於自身荒唐作爲感到後悔自責,除道歉其他無話可說,事後,也曾傳簡訊對林女老公表達歉意,請求原諒,並坦承與林女發生10餘次未戴套的性行爲。

高高分審酌,陳男與林女之間多次不安全性行爲,增加林女老公在不知情下罹患各種藉由體液感染疾病,及扶養無血緣關係子女的風險,判陳男應賠償50萬元。

高雄陳姓男子偷吃已婚女,在停車場車上約會,併發生十餘次不安全性行爲。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