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妃性侵」4姊妹!渣男慾求不滿 強逼「冰淇淋口部運動」
男子竟因慾求不滿,輪流性侵女友四名年僅國中、國小的女兒,更一度強迫對方「以含冰淇淋方式」幫他口交,性侵次數高達363次。(圖:shutterstock / 達志)
臺中一名男子阿豪(化名)與四寶媽(曉雲)交往期間,因慾求不滿,竟輪流性侵她四名年僅國中、國小的女兒,更一度強迫女兒「以含冰淇淋方式」幫他口交,性侵次數高達363次,行徑惡劣。臺中地院審理,審酌阿豪犯後坦承罪行,考量他仍有2名年幼子女需要撫養、家境貧寒,認爲檢方求處30年刑期過重,因此判處15年有期徒刑。
判決指出,男子阿豪與曉雲在2022年4月交往,並帶着四個女兒一起搬進男友的租屋。不過阿豪期間卻因性慾無法獲得滿足,竟心生歹念,漠視女兒們年幼懵懂,並以握有母親不利證據爲由,對她們輪流性侵、指侵,又或強令以「含冰淇淋」方式爲他口交。
事實上,阿豪每次性侵時,總拿手機拍攝,或是趁女孩們洗澡時強迫對方開啓視訊鏡頭,擅自截取女孩胸部裸露的畫面,藉此方式滿足性慾。
直至後來,A女因爲結交男友引發阿豪不滿,竟以贈送手機爲由,將對方騙賴租屋處後進行質問,甚至拿出剪刀攻擊A女,導致她臉部瘀傷腫脹、右小腿慘遭戳傷,當晚又再性侵得逞。A女不堪受辱,隔天返校向老師反應自己與家中姊妹慘遭性侵的情況,校方隨即報警處理,阿豪的惡行因此被曝光。
對此,阿豪的辯護律師卻向法官強調A女已與阿豪分居二處、命令她洗澡時開啓視訊鏡頭,存在拒絕可能,難認有違反意願。不過法官依據阿豪過去得知A女報警後,曾傳送「你的證據還在我手裡,我也沒再怕」、「我手上也有你媽媽的證據」、「我一定會跟你們玩大一點」等訊息,認爲阿豪儘管未與姊妹同住,卻仍能透過聯繫方式進行恐嚇。
小姊妹們也一致證稱:「二姐每週假日都被性侵,暑假時橫跨週一到週日,三姐是每週假日被逼幫他口交。」
臺中地院審理,審酌阿豪犯後坦承犯行,尚有2名未成年子女須扶養,家境貧寒等,認爲檢方請求量處應執行有期徒刑30年,尚嫌過重,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而對被害人照相罪、強制性交而對被害人照相罪、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違反其意願使少年被製造與性相關之電子訊號罪、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等多項罪名,合併執行15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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