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前「預言」新北議員周勝考收賄判13年半 前里長判4月定讞
國民黨籍新北市議員周勝考涉及遠雄大巨蛋弊案,他自清沒貪污,臺北地院前年10月28日宣判。新北市江翠裡前里長樑金龍在宣判前夕竟於LINE羣組放送「據說判13年半…」等臆測性謠言,遭檢方依違反選罷法起訴。新北地院判處4月、褫奪公權1年,而二審駁回上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也駁回定讞。(圖本報資料照)
國民黨籍新北市議員周勝考涉及遠雄大巨蛋弊案,他自清沒貪污,臺北地院前年10月28日宣判。新北市江翠裡前里長樑金龍在宣判前夕竟於LINE羣組放送「據說判13年半…」等臆測性謠言,遭檢方依違反選罷法起訴。新北地院判處4月、褫奪公權1年,而二審駁回上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也駁回定讞。
判決指出,樑金龍明知周勝考已登記參選,而他因涉貪案在臺北地院審理中,卻在案件尚未宣判,且其並無切實查證周是否有與其椿腳買票、賄選,就在2022年10月4日下午五點多,在LINE用帳號「金龍」將「周勝判幾年、據說是13年半、他椿腳的錢,應該下去了、敢去收回嗎、應該不可能吧、如有當選一年就解職了,速審法,二審不能超一年,二審有罪就結案了,跟選罷法一樣,我們的案子就是這樣,貪污的,選罷法跟貪污都是二審就確定了,這樣橋就少一位議員而且沒補上,那幾位里長椿腳準備上法院了」等訊息,發送給李婉鈺等25位親朋好友及政壇人士。
判決指出,樑男以此方式散佈、傳播周已經遭法院判決徒刑,且有利用椿腳現金買票之不實之事,足生損害於周之名譽,並使選民對周有負面觀感,而有影響選民投票正確性之虞。之後,經周勝考報警提告後,檢方依法起訴。
新北地院認爲,樑金龍在選舉期間未經查證的言論,恐影響選民投票判斷,已超過言論自由範圍,判他4月、褫奪公權1年。案經上訴,二審認爲,一審顯已斟酌刑法第57條各款事由,且也無違背公平正義的精神,客觀上不生量刑明顯裁量權濫用情形,核屬法院量刑職權的適法行使,難認有何不當而構成應撤銷事由可言,因此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