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而思網校等四家線上教育機構遭通報:違規提前招生收費

作者 | 豹變 宋子豪

編輯 | 王珊

今年年初官方就明確了2021年大力監管在線教育行業,打擊行業亂象的態度。

4月23日,北京市教委印發《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近期檢查學科類校外線上培訓機構發現問題的通報》。

通報指出,近日,北京市教委會同相關部門針對學科類校外線上培訓機構的招生收費、廣告宣傳、課程師資等內容進行了檢查。現將有關檢查結果通報如下:

2021年全國教育工作會議上,教育部部長陳寶生表示:“2021年要大力度治理整頓校外培訓機構,...把學生從校外學科類補習中解放出來,把家長從送學陪學中解放出來。”

1月26日,中消協也把在線教育行業列爲2021年重點關注對象,加大對違法失信行爲等問題的監督力度。

此次通報中也不難看出,主要問題集中在違規提前招生收費、以不當用語誤導學生報名繳費和以明顯低於成本價格售賣課程三個方面。

其中,打擊違規提前招生收費對應的就是之前一直在提的資金監管問題。很可能是因爲之前在線教育行業的頻頻暴雷:

2020年10月,“優勝教育”被曝跑路,有家長稱交40萬打水漂。2020年12月,在線培訓機構“學霸君”因經營不善“暴雷”,CEO張凱磊迴應稱:過去三年5次走到資金鍊崩斷邊緣。

而現今線上教育機構收取暑假班、秋季班學費,很可能已經違反了國家“面向中小學生的培訓機構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的相關規定。

至於“以不當用語誤導學生報名繳費”,則明顯對應在線教育的廣告亂象,中紀委國家監察網站1月18日登出的《資本漩渦下的在線教育》一文中說道:“資本助推之下,企業競爭加劇、行業內耗嚴重...在線教育已成繼電商、遊戲之後主流平臺的第三大廣告主”。

不但廣告覆蓋鋪天遮地,其中不少以“名師”爲賣點的廣告(不管名師身份的真僞),很可能已經違反廣告法:

廣告法第二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教育、培訓廣告不得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教育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最後一條,“以明顯低於成本價格售賣課程”則主要針對過度促銷、打折的不當競爭。

在1月1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觀察|資本漩渦下的在線教育》一文中指出:“一些線上培訓機構爲了佔領行業主導權,惡意降低收費以賠錢的模式運營,擠垮中小機構造成行業發展不平衡的同時,自身也面臨經營風險。”

而1月21日,光明日報上發表的《在線教育需要以人爲本而非以資爲本》也說道:“那些過度促銷、打折、優惠的在線教育機構事實上已經在擡高資本的位置。”

雖然,官媒如此頻繁的點出過度促銷的亂象,但截至4月24日上午十點,在某些APP上還能看到幾十元,甚至0元的低價優惠課的存在。

中國線上教育行業經過多年的發展,在過去的2020年迎來了一個高速發展時期。官方選擇在此時加大監管力度,無非是希望規範行業,讓線上教育迴歸教育的本質。

畢竟教書育人,還是以人爲本,不能把心思都放在融資和營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