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輔法修正 無助改善校安困境

立法院29日院會三讀通過「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立委呂玉玲、萬美玲、柯志恩、徐欣瑩等人在議場內拿着標語合影。(姚志平攝)

《學生輔導法》自2014年公佈實施後,首度檢討修正,立法院於昨日三讀通過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最受到關注的條文,包含對於未成年學生執行輔導諮商業務時,經該學生同意,得在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下執行。教育圈認爲,近來像是割頸案等校園安全漏洞頻發,僅是修法根本無法解決問題,尤其綠營民代總愛高舉關心兒少的旗幟,法條修完後,「也只是拿着海報到處宣傳,就是民粹」,實際校安人員的人力空缺不填補,困境無從化解。

一名不具名教育人士表示,回頭看所有呼籲修法《學生輔導法》的說法,再配上當前社會氛圍,尤其像是校園割頸案等重大社會案件爆發時,有些綠營民代的立場很明確,總是高喊關注、關心兒少的口號,目的莫過於討好選民,並以此營造形象,彰顯自己很關心兒少,但這樣的做法根本無法解決問題,真的想要把關校安,「不是修法就可搞定」。

該名人士說,以割頸案來說,事發後,校園內部也有不少討論,學校或老師大多希望,遇到頑劣學生時,能由家長帶回處置,「不帶回也沒轍,行政人員與老師也不能怎麼樣」,但遇到類似情況時,也不能只是強調事後輔導,反而是老師的心聲都被忽略,學校也迫切需要校安人員的人力填補,但教育部到現在都還沒有給。

該名人士認爲,如果政府與民代有心要協助解決校安漏洞,當務之急還是讓學校增加校安人力,而且聘任的還必須是專職人員,不該由老師兼任。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也說,根據現行《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設置及員額編制標準》,輔導處室主任由專任輔導教師兼任,但這樣的人力安排,導致輔導主任無法兼顧行政與輔導工作。

王瀚陽呼籲,《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通過後,教育部必須解決輔導主任兼任的問題,並應儘速研議,確保擔任輔導主任職務,不會減損輔導人力的服務質量,確保資源能真正嘉惠每位需要幫助的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