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轟薛瑞元「合憲」說是自爲神諭 儼然尼克森上身
衛生福利部長薛瑞元。(姚志平攝)
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表示,讓他想起前美國總統尼克森遺臭萬年的名言,「當總統做了這件事,那就表示這件事不違法。」薛部長儼然尼克森上身。(摘自廖元豪臉書)
衛福部長薛瑞元稱確診者無法投票「合憲」;國民黨臺北市長候選人蔣萬安則怒嗆,薛瑞元纔剛接衛福部長,現在卻搶做大法官工作。對此,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表示,讓他想起前美國總統尼克森遺臭萬年的名言,「當總統做了這件事,那就表示這件事不違法。」薛部長儼然尼克森上身。他還嗆,行爲是否違憲,不是自己說或法規會背書,那不只是自命大法官,而是自爲神諭。
國民黨臺北市長候選人蔣萬安也批評薛瑞元是「搶做大法官工作」。對此薛瑞元今表示,「不知道蔣委員法律學位怎麼來。」薛瑞元還說,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就要對行政作爲有合憲性的確信,這是行政法學的ABC,任何學過行政法學的人都該知道。
廖元豪則解釋,政府機關行使職權,必須恪遵憲法,因此在做各種決策時,當然要檢視這是否合乎憲法;在判斷政策是否合乎憲法時,必須遵循憲法文義、判解以及學理,行政機關不能像大法官一樣推翻釋憲先例。
他還說,在涉及人民重要憲法權利時,必須全力採取「不侵害」的方法去處理,例如,儘量讓人民可以投票;行政機關行使職權遇有憲法爭議,必須要啓動嚴謹、深度的法律專業審議程序,去判斷行爲是否違憲;而不是自己說或叫法規會背書說「本機關所爲都合憲」,那就不只是自命大法官,而是自爲神諭。
廖元豪指出,薛部長的「釋憲」問題在於,行政機關行使職權,不是「要對行政作爲有合憲性的確信」,而是要認真「檢視」自己的行爲是否合憲;薛部長的說法幾乎就是說,「只要我們做了,就是合憲的」,哪有詳盡檢視,認真迴應,把憲法放在心中的味道?
廖元豪還酸,「要說他自命大法官,還是擡舉了,大法官解釋憲法,還得審議、研究、辯論、投票,哪有這樣一個人出來大剌剌隨便講的?」這讓他想起前美國總統尼克森一句遭人咒罵,遺臭萬年的名言,「當總統做了這件事,那就表示這件事不違法。」薛部長的話,儼然尼克森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