殉職警解剖結果出爐 凃明誠中17刀、曹瑞傑中38刀 兩人皆無槍傷
臺南地檢署動用法務部法醫研究所X光勘驗車相驗因公殉職警員的遺體。(洪榮志攝)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民權派出所警員凃明誠、曹瑞傑因公殉職,臺南地檢署23日動用法務部法醫研究所X光勘驗車,剖驗2名警員的遺體,希望確認身上有無槍傷。歷經7小時的解剖程序,檢方初步發現,凃明誠身上有17處刀傷,曹瑞傑的身上也有38處刀傷,兇嫌林信吾手段兇殘,但是並無槍傷。
檢方指出,凃明誠較嚴重的傷勢是左邊頸動脈切破,頸靜脈切斷,以及胸壁在第二肋間刺穿進入胸腔,刺傷肋間動脈,刺達右上肺葉;曹瑞傑較嚴重的傷勢在胸部深度刀傷。至於確切死因,尚待法醫研究所將解剖所得資料進行最終鑑定。
據瞭解,昨天南檢初步相驗時,僅發現警員凃明誠的傷勢集中在上半身,頸部及右肩有銳器傷;警員曹瑞傑的身上、手掌、頸部均有多處刀傷,但並未在2人身上發現槍傷。不過,爲了釐清案情,今天檢方特別動用X光勘驗車協助相驗。
南檢主任檢察官吳維仁率檢察官黃彥翔、法醫師潘至信前往臺南市立殯儀館的相驗解剖中心相驗時,2警員的家屬均拒絕接受訪問,警方也動用「傘陣」,保護家屬接受檢方訊問。其中,凃明誠的姊姊看到弟弟的遺體時,更忍不住啜泣,場面令人動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