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老年助餐服務納入“百千萬工程”
老年助餐服務被納入2024年廣東省政府十件民生實事。日前,經廣東省人民政府同意,廣東省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等13部門聯合印發《廣東省積極發展老年助餐服務實施方案》(簡稱《實施方案》),《實施方案》自2024年11月1日開始施行,有效期3年。《實施方案》明確,將老年助餐服務納入“百千萬工程”一體推進,強化農村地區老年助餐服務。
採取傾斜性措施支持
農村發展助餐服務
《實施方案》明確,各地要將老年助餐服務設施納入城市社區15分鐘居家養老服務圈、15分鐘便民生活圈建設,支持在各類養老服務設施、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社區嵌入式服務設施中增設老年助餐服務功能,支持品牌連鎖餐飲企業開發適老化餐食。積極引導符合條件的相關企業參與建設和經營老年助餐服務設施,鼓勵有條件的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提供助餐服務。
《實施方案》提出要優化送餐服務。支持有條件的長者飯堂拓展助餐服務點。支持具備條件的社區設置集中“配送點”。充分用好互聯網平臺、物流配送服務企業等資源,幫助老年人有效獲得便利的訂餐送餐服務。支持村(居)民委員會組織相關資源和力量,重點保障轄區失能、高齡、獨居、留守等特殊困難老年人的送餐上門需求。
截至今年8月,全省在運行的長者飯堂有3551家,其中1/3在農村。爲強化農村地區老年助餐服務,《實施方案》提出增加農村地區服務供給,採取傾斜性措施支持農村地區發展老年助餐服務。可依託有條件的村級睦鄰(鄰里)互助點、農村幸福院等載體開辦長者飯堂、設置老年助餐點,探索愛心贊助、鄰里助餐、多戶搭夥、結對幫扶、流動餐車等模式,靈活多樣解決好農村老年人助餐服務需求。積極支持農家樂等農村經營性餐飲單位開展老年助餐服務或者提供適老化餐食。
老年助餐服務機構
吸納重點羣體就業將獲補貼
《實施方案》明確,各地應將特殊困難老年人助餐服務納入當地基本養老服務清單。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給予助餐機構一定的運營補助或綜合性獎勵補助;根據老年人經濟困難程度、失能等級等情況,給予差異化優惠或者補貼。
設施場地支持方面,在新建城區和居住區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區補齊養老服務設施工作中,同步解決老年助餐服務設施建設或場地使用問題。機關和事業單位適合用於“長者飯堂”建設的閒置用房,可在履行國有資產管理規定程序後,通過調劑、出租、轉讓等方式用於開展老年助餐服務。
同時,鼓勵支持老年助餐服務機構吸納重點羣體就業,招用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的按規定落實小微企業社保補貼,招用就業困難人員、脫貧人口的按規定落實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招用退役1年內軍人、脫貧人口的按規定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對於符合條件的老年助餐服務機構,按規定落實社區養老服務收入免徵增值稅、用於提供社區養老服務的房產免徵房產稅和土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等專項稅收優惠政策,以及小規模納稅人階段性減免增值稅、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六稅兩費”減半徵收等普惠性稅收政策,用水、用電、用氣按規定執行居民生活類價格。
《實施方案》還提出探索老年助餐服務全鏈條數字化、智能化管理。大力支持連鎖化運營,積極推廣集中供餐模式,打造一批城鄉老年助餐服務優質品牌。
採寫:新快報記者 麥婉詩 通訊員 莫冠婷 孟澤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