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管保單脫退率 保險局2大新措施2018年元旦上路

金管會保險局從2018年將嚴管保單脫退率。(圖/記者戴瑞瑤攝)

記者戴瑞瑤/臺北報導

隨着2018年的到來,保險局也有2項新措施預計就在2018年元旦就上路,包括嚴管保單脫退率、調整責任準備金利率鼓勵賣保障型保單。

保險局表示,2018年在保險業監管有兩大方向,第一是要求保險業者落實商品定價銷售管理;第二是鼓勵保險業者販售保障型商品,新措施就從2018年1月1日起上路。

在鼓勵保險業販售保障型商品部分,雖然2017年投資型商品賣得很好,但國人基本保障仍不足,爲避免業務過度集中在高儲蓄型商品,因此鼓勵保險業者設計與販售保障型商品。從2018年1月1日起,特定保障型保險商品責任準備金利率,於2018年各幣別責任準備金利率得額外加1碼(0.25%)。

此外,保險局在2018年將嚴管保單脫退率,這部分有3項限制:第一,2018年起新設計的保險商品,定價需反映預期脫退率計算負債存續期間,差距若超過10年,應反映預期脫退率。

第二,從2018年元旦起,保險公司應依發單年度追蹤前5大主力保險商品,這些主力商品銷售後的7年內保單脫退率,如果跟當初預期脫退率偏離程度高達14%,就需要重新計算負債存續期間,並且評估是否增提準備金。

第三,商品銷售3年內繼續率低於70%者,壽險業者就必須向金管會提報合理說明跟改善措施,必要時保險局不排除動用保險法第149條「保險業違反法令章程或有礙健全經營之虞」,可以限制其業務、停售保險商品、命令增資,甚至解除經理人職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