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桂林:提取公積金付首付款或償還住房貸款本息,不再設置工作地、戶籍地等條件

12月23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關於落實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工作的通知》。

文件要求,暢通住房公積金異地購房提取機制。繳存人購買自有產權住房的,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款或償還住房貸款本息,不再設置工作地、戶籍地等條件。

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2024年12月6日起,繳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統一調整爲不低於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