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女學生事件回顧:你脫掉我女兒的裙子,不是強姦是什麼?

青少年是人一生中最美好的時光,在他們的眼中,除了學業之外還有着青澀的愛情。雖然當時心智還未成熟的他們,對待異性感情只是處於懵懂階段,但這一段的情感卻能伴隨終身,甚至有些在年老之時,不經意間還會想起年少時的些許遺憾。

但這一時期的愛情,同樣也需要長輩的引導,否則將會踏入深淵,成爲此時的遺憾,甚至有可能還會長時間生活在陰影之中,對心理健康造成極大地損害。2015年廣西就發生了一起男體育老師QJ女學生的刑事案件,最終被家長在女孩手機上親眼看到其開房照之後,這才叫將女孩從中解救出來。

這其中到底發生了什麼,爲何男老師趁着職務之便對女學生下手,可女學生卻並沒有將這件事告知父母呢?而她又爲何要在自己的手機上保存自己與老師的相關照片?

小文出生於2001年,身爲家中獨女的她受盡了父母的寵愛,因此當她2014年9月轉校時,父母擔心小文不習慣住校生活,還特意在學校附近爲女兒租了一套房。此時的小文還十分天真浪漫,但也知道開始打扮自己,再加上父母的縱容,小文成爲了學校男同學傾慕的對象。

2015年春季開學,由於學校緊抓學生身體素質,因此特地給每個班都分配了一個體育老師並且要求每節體育課必須要上,許某就是分配到小文班中的體育老師。許某的風趣幽默以及形象尚佳,很容易同學生打成一片,小文自然也對這個體育老師充滿了好感。

因此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中,得知許某剛好就住在自己樓下,小文更是十分慶幸,畢竟身爲學生不僅是想得到自己喜愛老師的認可,更多也想展示出自己與老師之間獨一無二的關係。也正是因爲如此,一來二往之下,兩人漸漸熟絡起來,無事之事小文還會到許某房間中上網。

雖然小文對許某隻不過是簡單的師生情,可在外裝作一副正人君子模樣的許某卻枉爲人師,對小文產生了不軌之心。爲了達到自己的目的,在得知自己是住在小文樓下之後,便一步步設計獲得小文的信任。

就這樣,2015年3月,在一次體育課上,小文在鍛鍊時由於動作不規範導致磕傷,許某便對小文說自己家中有藥酒,擦了之後再按摩一下,沒過多久就可以痊癒。小文對許某的關心感激不盡,想到只有自己能得到老師這個待遇,小文甚至還特意向同學炫耀,不過這也確實得到了其他同學的羨慕。

可當許某在給小文擦藥酒時卻趁機在小文身上揩油,即便此時小文只有13歲,但她也知道老師行爲的異常,當下就想離開。也就是因爲小文的反抗,更加激起了許某的興趣,色蟲佔據頭腦的許某當下直接對小文實施了不軌。

當時小文無法料到自己最爲敬愛的老師竟然會對自己做出這種事,心下極爲震驚並害怕的小文不僅不敢反抗,事後擔心老師的報復以及自身的名譽,沒有告訴任何人。本以爲這次之後,小文會對許某避而遠之,她卻在一次與許某的見面後,竟然與自己的老師談起了所謂的戀愛。

不說老師與學生這個身份之間產生戀情,會給衆人帶來多大沖擊,畢竟是一段違揹人倫道德感情;更何況此時的小文還只有13年,如此年幼的她根本就無法料想自己的這一決定,以後會有多後悔。

不過此時也等不到以後了,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2015年5月4日,小文班主任打電話給其母親,說小文近段時間經常缺課,家中是否是出現什麼狀況。母親想到正處於青春期的女兒,立即意識到女兒很有可能是談戀愛了,當晚便來到小文租住的房中追問情況。

當時小文還想着瞞一會,便向父母謊稱自己因爲一時貪玩,所以纔會跟其他班的女同學逃課。知子莫若母,閱歷豐富的母親自然不信她的這份說辭,正好這時小文手機收到一條信息,母親立即搶過手機查看,卻看到了令她極爲震驚的一幕:不僅與異性聊天極爲曖昧,甚至還看到了兩人的開房照。而這個異性她也認識,就是小文經常在自己面前提起的體育老師許某。

一怒之下的母親,直接撥打了報警電話,5月6日公安機關在證據確鑿之下,直接在校內將正在上課的許某抓獲歸案。當時的許某並不承認自己的罪行,聲稱是雙方自願,小文母親直接拿出照片對着許某大喊:“你脫掉我女兒的裙子,不是QJ是什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QJ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QJ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J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QJ論,從重處罰。QJ婦女、J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1)QJ婦女、J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2)QJ婦女、J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場所當衆QJ婦女的;

(4)二人以上輪J的;

(5)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第一次許某趁着老師職務之便,利用小文對自己的信任,從而強迫小文對她實施不軌之事,當時的小文並未對他產生任何異樣情愫,許某此舉無疑已經違背了小文的主觀意願,行爲構成了QJ罪。

除此之外,法律明確規定,未滿14週歲的女性都爲幼女。其中行爲人明知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而與其發生性關係,不論幼女是否自願,均應以QJ罪定罪處罰。而許某身爲老師,不可能不知道小文未滿14週歲,卻仍然多次與小文發生關係,不管小文是否自願,許某都構成了QJ罪。

爲人師卻不以身作則,反而知法犯法,只是爲了滿足自己變態的慾望,犯罪動機卑劣,給社會帶來了十分惡劣的影響,許某不僅要接受法律的嚴懲,此後一生或許都無緣老師這一職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