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亞綸遭控拍私密片調解近1小時 步入法院點頭示意

炎亞綸委由律師經過1小時與被害人進行調解,步入法庭時對於結果點頭示意。(李文正攝)

藝人炎亞綸被控5年前拍攝、意圖散佈而持有未成年私密影片,士林地院11日下午3時開庭,先由律師進行調解,經過長達近1小時的商談,炎則在法院附近等候,直至3時55分進入法院,面對記者詢問是否調解成立,他微微點頭,並未說明,隨即快速步入法院,至於調解結果,炎亞綸在開庭結束後,預計稍晚會有說明。

炎亞綸案士林地院第3次開庭,之前2次調解都迅速結束,對於和解金額沒有共識,被害人要求1200萬賠償,並會將賠償金額捐做公益。炎亞綸強調,沒有強制性交、偷拍「這些事還是要給我們人生一個開口,沒有做的事情就不要再加在我身上」。

改名爲吳秉孺的炎亞綸,上次開庭結束,表示會盡最大努力、誠意,讓雙方的條件都能滿足,被害人上次庭後則說,希望大家好好生活,如遇困境、不順都能撐過,全案因涉及未成年,採不公開審理。

全案起於,檢方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意圖散佈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等2罪起訴,炎亞綸之前開庭調解不成立,對於和解金額數字和細節不能說,同時發出聲明,強調自己絕未涉及強制性交,與黑道恐嚇的行爲,並承認因不識法律而誤觸法律,造成社會不安和佔用公衆媒體資源深感抱歉,同時謝謝檢察官證明他的清白,他會盡最大努力、誠意,讓雙方的條件都可以滿足到和解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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