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1年奪走4.8萬條人命 罹癌前後都應有保險醫療保障

▲2017年癌症十大死因。(圖/衛福部提供)

記者戴瑞瑤臺北報導

癌症連續36年蟬聯十大死因之首,根據衛福部統計,去年癌症共奪走4萬8037條人命。癌症伴隨病痛、龐大的醫藥費、照護責任壓力,讓人聞之色變,不少民衆投保癌症險作爲防護,也有壽險公司針對罹癌後的患者推出醫療保單,罹癌前、後都能有保障。

現代人生活緊湊、習慣熬夜、飲食不均衡、運動量不足,對健康都是不利因素,加上近年臺灣空氣品質惡化,都讓國人暴露在致癌風險之下。根據臺灣癌症基金會推估,2020年癌症發生人數一年將達11萬人。2017年癌症死亡率中,前10名依序肺癌肝癌直腸癌女性乳癌口腔癌前列腺癌胃癌胰臟癌、食道癌子宮癌

元大人壽建議,民衆選擇癌症險時,可參考上述死亡率較高的癌症別,加強這些癌症別的保障,保戶在不幸罹癌時能有一筆保險金降低對家庭衝擊部分終身防癌險還具有保本功能,若健健康康未罹癌,繳費期滿10年後還能領回所繳保費、癌症保障仍持續

以元大人壽的防癌終身保本保險爲例,對於一般癌症的給付,在第1至5保單年度內有保險金額100%保障,第6至10保單年度內提升至110%,第11保單年度後提升至120%;且針對特定癌症,包括肺癌、肝癌、女性乳癌、前列腺癌、子宮癌等,額外再給付保險金額的20%,給付後契約終止,保戶無需再繳交保費。

另外,防癌終身險也具備保本功能,倘若繳費期滿後第10保單週年日仍生存、契約仍有效時,將依所繳保費總額給付壽險滿期保險金,給付後,除了不再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仍可持續享有其他癌症保障。

以30歲男性投保保額100萬來說,繳費年期20年,年繳保費約4萬4100元,若健康活到60歲,可領回壽險滿期金91萬元;若於76歲確診罹患肺癌,可獲給付一般癌症保險金120萬元,加上特定癌症保險金20萬元。

但許多癌症病患,罹癌後往往沒辦法再有醫療保障國泰人壽則開發亞洲首張癌後醫療終身險,已罹患大腸癌或乳癌等12項原發性癌症任一項的患者,提供相關診斷紀錄及回答身體健康狀況與近年病史,且通過覈保後,就有手術醫療及住院醫療等保險給付。

國泰人壽表示,這張癌後醫療終身險,投保年齡爲20至65歲,最低日額爲500元。以35歲男性、繳費20年期、日額1000元爲例,年繳保費約1萬9680元,保障範圍包括住院手術醫療、門診手術醫療及第2年起的住院醫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