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違紀違法!西藏自治區前副主席遭開除黨籍、公職

西藏自治區政府前副主席王勇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新華社)

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7月31日消息,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西藏自治區政府前黨組成員、副主席王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並已被開除中共黨籍和公職。

經查,王勇喪失理想信念,背離中共黨中央對年輕幹部的要求,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欺騙組織,搞政治攀附,投機鑽營,結交政治騙子,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原則,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違規干預、插手市場經濟活動;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工程承攬、物資採購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王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中共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大陸《監察法》《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王勇開除黨籍處分;由大陸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西藏自治區第十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