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體育學院黨委原書記許宗祥被開除黨籍
新京報訊 據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 日前,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監委對廣州體育學院黨委原書記許宗祥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許宗祥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違規接受宴請;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毫無紀法底線,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基建工程承攬、食堂承包、物業租賃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退休後仍不知止。
許宗祥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許宗祥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相應的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編輯 毛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