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楚光快評》公共電視可以廢了
圖爲位在內湖的公共電視大樓。(本報資料照片)
監察院爲文化部在政府預算中,年編達9億元經費給公共電視,並利用其他管道多方挹助公視經費,完全摧毀了公視應有的獨立公正立場,使文化部看起來是「文宣部」,通過糾正案,勒令文化部作出改善。
臺灣傳媒不僅家數多,種類繁多,加上新科技帶來的各種傳播途徑,早就不需要「公共電視」了,在目前政府預算緊縮情況下,應該優先廢除公視,在臺灣過度自由的環境下,其實也不需要「政府傳媒」的必要性。
「公共電視」最基本的理論,就是不拿政府的錢,保持獨立立場,可以客觀的監督政府。
但是,臺灣的公共電視從開臺時的設備,到人事安排,都看得出是政府的預算,和執政黨運作的鑿痕。30年來臺灣公視如無政府經費,早就會關門大吉!
現在的世界因科技的發展,傳媒平臺已多如牛毛,早就沒有公視存在的必要。30多年前(1990)我率先從事衛星電視事業時,美國直播衛星公司(Direct TV)已有300個頻道的服務,更何況還有其他的衛星電視直播公司的競爭,所以當時鼓吹籌設臺灣公視的人士,是故意視而不見,都想佔地盤入主新電視的一批野心分子,及蛋頭學者。
從那時開始,臺灣公視就陷入民進黨,及不肖學者派的長期爭鬥,每屆董事會都不會順利產生和運作,當然每屆經營高層,也就多數不是由學有專長人士出任。
臺灣公視30年來,每年都接受政府預算的大筆補貼,成爲賴以存活的主要奶水。早已沒有公視應該有的原則和風格,人民應檢視公視每年自籌經費,和政府補助費用的百分比,就知公視有無獨立存在的可行性。
從報上看到文化部編9億預算給公視,再委以臺灣國際頻道的製播,及原有的僑外、原民、客語等頻道的委制委播,政府每年要注入10多億元的費用,所以外界稱文化部爲「文宣部」,並不爲過!
更何況政府又將純商業電視的華視,也納入「公廣集團」,其不倫不類的是一件國際傳媒界的大笑話。
所以監察院對文化部的糾正,只是不痛不癢的處置,真正要做的是廢除公視的存在,以每年10多億元的預算用以資譴員工,及獎勵民間成立更多優秀的影視製作公司,產製更多的優良節目,重新贏回臺灣影視節目在亞洲的領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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