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梅國中 搜書包「代管」手機

楊梅國中各班都設有手機保管箱,避免學子在校使用手機,影響課業。(楊明峰攝)

楊梅國中家長投訴,女兒本月4日上體育課時,校方以安全爲由,搜全班書包檢查,查出她攜帶手機,抨擊校方本末倒置,「把學生當成賊」。校方迴應,校安搜查發現學生攜手機,先代爲保管,否則難讓其他學生心服,強調並無針對性。

家長說,老師、班級幹部聯手搜查學生書包,擔心此舉造成學生身心受創,影響人格發展,認爲校方在搞戒嚴。

校方表示,因擔心有學生攜帶毒品、槍械危害校安,因此在導師、班級幹部及學校主任陪同下,在學生上戶外課或升旗時,隨機抽查全校50逾班、1800名學生書包。過程中若發現手機,就先代爲保管,事前都有向家長、學生充分說明過。

校方也出示該名家長簽名同意的「攜帶行動電子器材到校申請書」,應該瞭解學生到校後要將手機交出,並置於保管箱內,要向老師反映才能取回手機使用,否則恐影響其他人上課,也可以減少不少爭端。

桃園縣教育局指出,學生若因與家長聯繫需要帶手機,校方會要求在上課時關機或交由老師保管。詳細的手機攜帶規定,各校會與家長溝通擬定共識,教育局沒統一作法。

不過教育局認爲校方以安全檢查爲由,搜查書包的作法有違「比例原則」。教育局說,除非有收到警方等通報案件,比如毒品、槍械等風聲,才應做全面安檢;不然把學生當賊,處置失當,將與校方溝通加強教育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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