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穎超/操弄文化尊重議題 只是想改變自我文化認同

臺灣是個多族羣融合的國家,但也因深受西方資本強權影響,對於多元文化形成了表面尊重背地裡卻不認同的兩極化。(Photo by Lennon Ying-Dah Wong/Flickr)

在臺灣,尊重多元文化一向不是問題,有問題的常是口號被不加思索的接受,成了教條。當西方爲異教相互征戰時,中華文化就已能欣賞、吸納多元文化,佛教造像與服飾即清楚展現這些特質

真要談現今出現的尊重與歧視,問題不在人們缺乏尊重強勢西方文化的態度,而是因西方資本主義的影響,帶來了歧視經濟發展落後地區的文化。但政客特別之處,在於利用此詞彙檢討中華文化的「問題」,將西方價值擡高到中華文化之上,試圖改變我們的文化內核。也因此許多人沒想清楚所謂的尊重與文化,究竟代表什麼意思,甚至忘掉該有的立場,導致未來必得面臨回答「我是誰」的問題。

多元文化在臺灣常被理解的過於浮面,以爲吃異文化美食、穿傳統服飾、在一些代表性節日戲耍裝扮,就叫尊重多元文化,如果事情這麼簡單,西方人認真執行所謂的「普世價值」時,也就不會被異文化羣體視爲讎寇了。1993年,美國政治學大師山繆爾杭廷頓(Samuel Huntington)出書談《文明衝突與世界秩序的重建》;2004年,號稱歐洲最開放的法國政府規定,在公立學校或任何官方場合中,禁止配戴「明顯的」宗教飾物,歐洲人權法院也支持此「法國面紗禁令」。難道這些聰明人都不知道要尊重多元文化嗎?

依據教育部國民教育社羣網轉引Reader’s Digest Oxford Dictionary的定義,尊重,是指關注或體貼考量到別人或結果,或避免產生干涉、傷害、貶抑、侵犯、或中斷他人言行的行爲,或用體貼的態度對待。對於文化的定義也不少,但多數包括主觀性價值觀、態度、信仰、傾向,以及社會普遍的觀念,甚至包含整個社會的是非標準。若把兩者放在一起看,當社會出現不同文化行爲違反我們的價值觀時,是否仍需要「避免產生干涉、傷害、貶抑、侵犯、或中斷他人言行的行爲」呢?

一般會將此問題分成法律道德兩層面,若違反法律纔不可以。但有幾個問題:一、誰來決定法律的尊重項目?如果文化權號稱是天賦人權,多數人在立院通過法律,決定這個文化行爲可不可行,對已拉高期待的少數而言,會接受此決定符合人權的精髓嗎?二、使社會穩定運作的基礎不是法律,而是道德。一個社會有多個標準,混亂局勢可以預期。

▲學習與尊重多元文化是現今臺灣必要努力的目標,可仍須以本國文化優先底線,纔不至於失去「我」的獨特本質。(圖/教育部提供)

我們當然知道文化不可能長期不變,也明白與時俱進的重要。但每個文化都有其核心關切,其它文化只能幫助推進本文化的成長,否則我們無法與不同文化產生區別。所以過去印度佛教傳入中國,也要融入孝道做爲最高德行。但現在臺灣將尊重多元文化當做政治語言,近年許多社會運動包括新舊歷史課綱的爭議、12年國教課綱高中國語文推薦選文,都打着此旗號將中華文化貼上各種奇怪標籤。但檢驗中華文化的標準是什麼?卻是西方的「普世價值」。然而,本國文化優先纔是底線,可這些人究竟想給本國文化增添新元素,還是隻想改變文化認同?偏偏中華文化與其它文化不同處就是包容性強。例如其它文化特別重視的宗教議題,我們則是見廟就拜,好像什麼都能接受。因此忘記這個凡事講求中庸、什麼都能接受纔是儒家文化的特色。

不少了解中華文化博大精深者,對目前局勢態度是曖昧的。一方面知道它經歷過千年考驗,至今仍不絕如縷;但另一方面西方文化具相當優勢,現行臺灣社會站在華人西化浪潮的前端,挑戰壓力不小。有影響力的有識之士不願出來,政客短視雖不足爲慮,可卻苦了現在把口號當教條的人民:一旦有機會進入西方,思考模式再像,終究不是西方人,總要區隔跟他們有何不同,才足以彰顯「我」的意義。也就是說到頭來,要解決的仍是「我是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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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穎超,臺大國家發展所博士,曾於北京清大、南京大學蹲點研究。關注美中臺、兩岸政經發展、交流議題。現於大學任教。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88 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