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志良解僱說 環境職業醫學會發文:醫師在醫療期間不得解僱

中華民國環境職業醫學會聲明醫師因照顧新冠肺炎病患染疫住院,屬職業傷病,僱主應要通報勞檢機構。(圖/中華民國環境職業醫學會提供)

國內首例醫師院內感染疫,前衛生署楊志良表示,這名醫師疑似防護SOP沒做好,出現症狀後,未提高警覺,還到處走動,若他當院長會把他開除,引發外界議論。中華民國環境職業醫學會表示,依勞基法規定,在醫療期間,僱主不得終止契約、解僱,若爲公務人員,非依法律,不能予以停職。

中華民國環境職業醫學會發出聲明指出,醫師因照顧新冠肺炎病患染疫而住院,屬職業傷病,僱主應要通報勞檢機構。勞工保險職業病不論過失與否,僱主應替醫師申請勞工保險職業病醫療給付與傷病給付,並給予公傷病假

另依勞基法規定,在醫療期間,僱主不僅不能解僱該名醫師,還要對其予以補償,若爲公立醫院,依公務人員保障法,公務人員非依法律,不得序以停職。公務人員於停職、休職或留職停薪期間,仍具公務人員身分,但不得執行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