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殺警案 曾威豪劉芯彤夫妻關8年

8年前震驚社會的北市信義區夜店殺警案,最高法院5日將「富二代」曾威豪、劉芯彤夫妻各依聚衆鬥毆致人於死罪判刑8年。(本報資料照)

8年前震驚社會的北市信義區夜店殺警案,主謀蕭叡鴻等61人在3年前已判刑確定;另9人部分,最高法院5日將主嫌「富二代」曾威豪、劉芯彤夫妻各依聚衆鬥毆致人於死罪判刑8年,另7人各判7年到10年6月不等刑期,全案定讞。已通知檢方啓動防逃機制。

2014年9月14日凌晨2點多,曾威豪及當時的女友劉芯彤在信義區SPARK夜店消費,曾男因酒醉與安管人員衝突後,2人打電話給蕭叡鴻抱怨,蕭爲替2人出頭,糾集人馬到夜店理論。

蕭男等70多人前往SPARK,臺北市警信義分局刑警薛貞國獲報前往查看,並表明警察身分,因責備曾等人吵鬧行爲,引起蕭男等人不滿,出手毆打薛,還高喊「殺死他、拖出去」,薛最後遭痛毆致死。

2019年最高法院將蕭叡鴻及周譽騰等61人各判刑2月到13年不等確定,另有5名少年分遭判刑或裁定保護管束確定,至於曾威豪、劉芯彤等9人因無從判斷是否共同犯罪,撤銷發回更審。

臺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將曾威豪、劉芯彤夫妻各判刑8年,另外7名共犯判7年到10年6月不等刑期,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爲,更一審判決的論理、證據法則及量刑都沒有問題,檢察官及曾威豪等人提上訴,只是單純事實的爭執,昨日判決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