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蠻女友翻版!男友不回訊引暴怒 潑他汽油還要放火燒屋
野蠻女友翻版!男友不回訊引暴怒 潑他汽油還要放火燒屋。(達志影像)
一名29歲郭姓女子,去年和李姓男友發生口角爭執後,因爲男友始終拒絕與她見面且不回簡訊斷絕聯繫,一怒下去加油站買了一瓶汽油約男友談判,見面後當場將汽油灑在男友身上,嚇得男友騎車逃跑,未料郭女爲逼迫男友出面,竟追到他家門口潑汽油,還拿出打火機意圖放火,男友嚇壞報警。新竹地院審理後依公共危險罪,判郭女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
根據判決書,郭女與李姓男友因發生口角,事後女方不斷傳訊,卻因男友不願意和她碰面及對話,郭女一怒之下,爲了逼迫男友出面,在民國110年10月11日晚間至翌(12)日凌晨零時前之間喝完酒後,酒後至新竹市某加油站,購買1個保特瓶裝之汽油。
接着郭女攜帶汽油約男友見面,當場將部分汽油潑灑至男友身上,男友嚇得立刻騎機車逃離現場,但郭女心有不甘,仍不放過男友,再於凌晨1時許,前往男友及其胞姐住處前,持剩餘汽油潑灑在門口,並手持打火機預備放火,意圖以放火逼迫男友出來,經男友報警後將郭女逮捕。
法官審理後,審酌郭女爲一具有相當智識經驗之成年人,即使與男友有口角糾紛,也應剋制己身之衝動與怒氣、循理性方式解決衝突,但郭女竟未能冷靜面對,以縱火方式危及公共場所之安全,顯見郭女法治觀念薄弱,自我控制能力欠佳,但念其坦承犯行之犯後態度,判郭女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