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內人士:基金公司用基金持有的證券“砸盤”是誤解

財聯社7月10日電,近一個時期,市場下行壓力加大的環境下,市場上對於融券、轉融券存在一些普遍的誤解。關於公募基金出借是基金公司把基金持有的證券用來“砸盤”,收益由基金公司享有。業內專業人士表示,《基金法》明確規定,因基金財產的管理、運用或其他形式取得的財產和收益,歸入基金財產,基金合同和定期報告中均明確披露轉融券出借收益歸基金財產,即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同時,基金公司用基金持有的證券“砸盤”會造成自身管理的基金虧損,對其自身和投資者都會造成損失,這種“雙輸”行爲不符合基金管理的常識和邏輯。 (券商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