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層樓隔9戶出租 鐵門阻逃生 工務局通知7日改善
高雄市鹽埕區某7層電梯大樓,將一間房隔成9間套房出租,讓住戶在每層樓梯間晾衣服。(取自爆料公社臉書/袁庭堯高雄傳真)
房東私自加裝鐵門(右側),高市工務局認定已違法,限期7日內改善,否則將依建築法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高市工務局提供/袁庭堯高雄傳真)
一名女網友在臉書「爆料公社」發文痛批,在高雄市鹽埕區某7層電梯大樓買下5樓房產,樓下鄰居竟將一間房隔成9間套房出租,讓住戶在每層樓梯間晾衣服,更私自加裝鐵門。對此高市工務局已發文通知屋主,限期7日內改善,否則將依建築法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女網友表示,9間套房的房客皆來路不明,有未向政府登記的移工、長輩,還在3、4、5樓公共樓梯間裝置不鏽鋼曬衣架,成「曬衣場」,該住戶還嗆「工務局建管處說他可以這麼做」,女網友擔心發生天災人禍導致逃生不及,憤而上網爆料。
建管處前往查看,證實屋主在牆壁間裝設一個白鐵門,已發文通知屋主7日內改善,如未改善將依建築法規定,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建管處表示,針對民衆陳情屋主將室內隔成9間套房出租部分,將會同消防局到現場勘查,瞭解是否違反建築法規定。針對樓梯間放置物品部分,也已發文通知大樓管委會,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先行制止,若經制止而仍未改善者,建管處將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辦理。
高雄市建管處呼籲,依建築法規定,建築物應依覈定的使用類組使用,有變更防火區劃、防火避難設施等與原核定使用不合的變更者,應委託建築師辦理建築物變更使用執照,如未申請變更使用執照,處建築物所有權人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