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櫥怪聲不是有老鼠 大老婆淚崩!活逮老公偷腥女助理

陳姓人妻活逮丈夫偷腥女助理。(示意圖 shutterstock)

臺中一名陳姓女子與劉姓男子2016年4月結婚,劉男是一家公司的負責人,2019年11月應徵一名周姓女子擔任助理,還讓周女入住家中。2020年陳女卻發現,周女盛裝打扮搭丈夫的座車一同出門,之後時常同進同出且舉止親暱。陳女雖感到不悅,但還是選擇相信,2人僅爲老闆及員工的關係。

不料,去年(2022年)9月28日,陳女下午回到家中後,發覺周女房間傳來異音,進入周女房間詢問丈夫人在哪裡,周女表示不清楚。陳女離開房間後,想到周女行爲十分怪異,再次進入房間,竟發現丈夫藏在衣櫥內。

陳女指控,過去在公司任職的員工處曾提醒,周女與丈夫十分曖昧,還曾向該名員工承認,曾幫丈夫口交等親密行爲。陳女氣憤表示,周女與丈夫的關係,已超出一般朋友的界限,有相當親暱程度的男女感情交往關係存在。

陳女指出,周女2022年9月間也坦承,與丈夫每2、3個月頻率發生性關係,依據此頻率估算至少發生過28次。

陳女主張,周女明知丈夫是已有配偶之人,卻仍與丈夫有諸多逾越一般正常社交之行爲與對話,顯已非婚姻關係外,男女正當往來應有分際之交往行爲,嫆月一般配偶所能容忍的範圍,已侵害配偶關係且情節重大,依民法請求周女賠償精神慰撫金80萬元。

周女辯稱,並未與劉男發生性行爲,且陳女指控自2019年11月起至少發生過28次性,陳女並沒有提出證據佐證,次數從何來、如何計算。當初求職僅是爲了餬口飯吃,怎可能初來乍到便不顧頓失收入的風險動此念頭。

法官參酌3人對話,陳女:「他從2、3年前,他就不斷跟不同女人上牀,你只是其中一個,你都不怕懷孕嗎?還是你們都有做好安全措施?」周女回覆:「我是很堅持做安全措施」、陳女:「安全措施也是有破的時候?你們做幾次?」周女稱:「有點類似像選宮狀態」、陳女:「什麼意思?他今天想跟你就跟你?」、周女:「嗯,因爲我也不會,我從來不主動去打給他或去找他,然後他也很常不在」。

陳女:「想到就約一下?吃個飯出去一下這樣?」周女:「就是2、3個月,3、4個月想到一次」、陳女:「嗯,因爲其它個月都有別的可以選擇啊,那你記得多久之前發生第一次嗎?」周女:「我不太記得,真的好久了」。

法官認, 周女與劉男不當交往行爲,已構成不法侵害原告基於配偶身分法益之侵權行爲,情節確屬重大,日前判決,周女侵權行爲賠償金額應以20萬元爲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