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大利富商與空姐爭女 生母恐涉這兩罪 現身北檢三度開庭
義大利富商與空姐爭女案,北檢三度開偵查庭續查。(中時資料庫)
義大利藍姓富商與詹姓空姐爭女案,富商委託律師跨海提告,指控空姐違反法院保護令,謊稱女兒護照遺失,申請補發後強行把女兒帶回臺灣,涉嫌違反保護令、準略誘罪。臺北地檢署原不起訴空姐,經高檢署再議發回,北檢二度不起訴,高檢署再度發回,11日北檢爲此傳喚空姐開偵查庭續查,以釐清其中疑點。
富商是在2007年來臺洽公時與空姐交往,兩人2014年生下一女,2017年底富商將女兒帶回義大利,但空姐不滿男方佯稱帶孩子回義大利過聖誕節,卻不遵守約定將女兒帶回臺灣,2019年赴義大利探視女兒,因富商不肯交出女兒護照,空姐於是以護照遺失理由向外館申請補發,逕自帶女兒回臺。
爲了搶回女兒,富商跨海指控空姐謊稱護照遺失拐走女兒,涉嫌準略誘罪及違反保護令。先前檢察官認爲,當時法院裁定遭女方抗告發回尚未確定,空姐沒有違反保護令犯意,且當時雙方都擁有親權,空姐幫女兒小孩補辦護照回臺,富商仍與空姐保持聯繫,因此空姐沒有剝奪對男方行使親權,因此不起訴詹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