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復活之名賺錢 誰讓AI跑偏
“其實我並沒有真的離開。”近日,幾段經由AI“復活”的已故明星視頻廣泛傳播於網絡,同時也引來不小爭議。3月17日,有媒體報道稱,此前發佈“AI復活”明星視頻的博主已下架相關視頻。但北京商報記者發現,亂象卻遠不止於此,目前甚至已經有人開啓了“AI復活”代理生意,“你只負責引流,我們負責製作”的話術讓人心動。
法律風險大
AI“復活”明星引發的風暴仍在繼續,目前已有不少家屬相繼發聲。如喬任樑父親表示,這種行爲侵犯了兒子的肖像權,不能接受,感到不舒適,希望對方儘快下架。
江歌媽媽也同時在社交媒體平臺表示,不接受用AI“復活”親人,“如果能‘復活’,也僅限於我親自來做這件事”。
“超級頭腦”是國內最早一批推出“AI復活”類產品的小型團隊。其創始人張澤偉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透露,在“數字偶像”方面,需求其實特別大,包括很多孩子在內,都曾向他們提出過類似的要求。
而且這些孩子想要“復活”的也不只是已故明星,他們的主要目的通常是“克隆數字明星”從而獲得一些陪伴服務。
“如果我們想做,很早就做了,‘數字偶像’的意識也很早就有了。但關鍵是,做這件事一定要有授權。”張澤偉稱,他們在開展業務時,一定會與客戶有三個方面的約束,包括合同約束、關係約束以及授權約束。
事實上,AI“復活”明星可能涉及多種法律風險。北京卓緯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孫志峰對北京商報記者提到,這可能構成侵犯“復活”明星的肖像權、姓名權等情況。
例如《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條規定,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如果利用AI技術“復活”明星製作的內容侮辱、貶損他人名譽或捏造歪曲事實的,還可能構成侵犯“復活”明星或他人的名譽權。
孫志峰進一步解釋稱,如果利用AI技術騙取他人錢財物,符合犯罪構成要件的,還可能構成詐騙罪等刑事犯罪。“至於是否構成其他侵權違法行爲,還需要結合具體案例具體分析。”
除明星外,“AI復活”並不是新鮮事。北京商報記者以“AI復活”爲關鍵詞在電商平臺搜索後發現,提供該類業務的商家並不少,主要形式包括讓老照片動起來、讓老照片開口說話等,價格主要集中在5—100元之間。
一位商家給北京商報記者提供的價目表顯示,消費者需要提供一張正臉照片,人物動起來的價格爲20元;動起來並說話價格爲50元,可以自己提供說話內容,但採用固定AI聲音;人物動起來說話+聲音克隆需90元。
在社交媒體平臺,也不難發現一些類似於“AI復活”名稱的賬號。備註通常都會標註承接虛擬數字人制作,用AI虛擬數字技術“復活”親人等。
“復活”的成本
對於目前市面上的“AI復活”產品,“蓋總AI”運營者沈觀楷對北京商報記者提到,以是否可以交互爲標準,大致可以分爲兩種。其中不涉及交互的,只需採用生者此前的視頻資料,“克隆”出相應的形象和聲音,本質上是利用改口型的技術,輸出另一段視頻,技術含量低,接近零成本,“市面上大多數‘AI復活’都是這種形式”。
據悉,這種方式採用的大多是AI視頻生成工具HeyGen。HeyGen曾因歌手泰勒·斯威夫特講着一口流利普通話的視頻而被外界所知。根據公開報道,HeyGen目前已推出付費版,但可免費試用、生成1分鐘時長視頻。
去年末,還有媒體報道,在收到一筆最新的560萬美元風險投資後,該公司的估值達到7500萬美元。
後者則是可以交互的,原理則類似於DIDAgent,本質上是讓機器人扮演一個“有意識”的角色。根據公開信息,D-IDAgent是生成數字人平臺D-ID推出的一項可定製AI化身功能,用戶上傳一張照片或一段語音就能生成屬於自己的AI數字人,並且生成的數字人可實現人性化交互。
對於後者,沈觀楷舉例稱,國內做的最多的,也是代表的企業是硅基智能。硅基智能專門研發了一個“AI復活”的項目,名爲硅壽,售價9800元。“硅壽·EL”在介紹中提到,該項目可以“1:1克隆還原本人的外貌、聲音、性格”。
沈觀楷還提到,因擔心風險,此前硅基智能已經將克隆數字人平臺的克隆功能下架了,但硅壽項目仍在售。對此,北京商報記者也聯繫了硅基智能,但未收到回覆。
“超級頭腦”的產品也與此類似,可以克隆形象、聲音和思想,並與外界進行實時互動。“一旦涉及互動,就跟視頻完全不是一個東西了,它牽扯到的包括算力等在內的各方面成本都會極大地提升。”張澤偉說。
萬億市場的風口
暫且不論亂象,市場出現的根源在於需求。“粗略計算,從去年到現在,我們接到的需求單量已經達到5000單左右,其中正在製作的也有1000多單了。”張澤偉稱。
張澤偉把“AI復活”的未來形容爲一個萬億級市場。他解釋稱,目前“超級頭腦”的合作伙伴包括養老院、醫院、殯葬龍頭以及一些傳統影像企業。而大公司通常會更注重標準化的東西、通用的技術,而不會注重如此細分的賽道。
“AI復活”能夠賦能的產業,也間接反映出了“AI復活”本身的市場前景。單以養老爲例,公開數據顯示,目前我國銀髮經濟處在加快發展階段,市場規模約7萬億元,佔同期GDP比重約爲6%。
但在利益的驅動下,也有人打起了“歪主意”。比如“AI復活”明星,賺取流量,以此做起AI推廣、收費服務等。北京商報記者發現,還有人將“收徒”和“招代理”加在“ai復活親人”賬號暱稱之後,在被問及如何代理後,對方表示,需要繳費980元,“我們團隊給代理提供引流視頻,你接單了,由我們團隊製作,你只要負責引流就可以了”。
不久前,烏克蘭視頻博主Olga Loiek控訴:“中國有人把我克隆了。”事件源於中國社交媒體平臺上一個叫做“娜塔莎進口食品”的帶貨賬號。在這裡,頂着Olga Loiek的臉的娜塔莎是一名定居中國的31歲俄羅斯人,講一口流利的普通話,喜歡分享俄羅斯美食。
直到現在,二手電商交易平臺上,以“AI俄羅斯美女”爲關鍵詞,還能搜索出大把的“定製教程”,“趕快做個賬號吧”的標題隨處可見。
這些教程的價格通常只有幾元錢,但內頁介紹顯示“不要直接拍,先諮詢”。除此之外,還有“軟件是國外正版”“二十多個作品能漲粉50萬”“分分鐘做一個視頻操作簡單”等內容。
沈觀楷提到,最初,HeyGen“克隆人”需要提供一段本人聲明,大意是授權HeyGen用自己的形象構建虛擬數字人,但這個過程中,也有人利用其他軟件僞造聲明騙過機器檢測。“娜塔莎”事件後,HeyGen更是立刻調整策略,要求被克隆人必須在電腦前現場錄製這段授權聲明。
張澤偉認爲,監管在新技術出現時的落後,是亂象出現的主要原因。此外,在信息差的作用下,因爲陌生驅使人們停留在此類視頻的時間高,一旦數據好,別人自然覺得有流量,也自然會將其包裝成賺錢的東西進行運作。
孫志峰稱,除了《民法典》《著作權法》《刑法》等一般性法律法規外,針對AI生成技術,2023年我國還頒佈實施了《互聯網信息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就深度合成服務提供者和使用者的法律責任和邊界也作出了規定。
張澤偉透露,目前“超級頭腦”也在按《互聯網信息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的要求進行報備,而這也是其App到現在還沒有上架應用商店的主要原因。
北京商報記者 楊月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