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共享車位」卡開發案? 中市府:盼降低交通衝擊
臺中市議員李中指出公家機關都不願「共享車位」,如何要求私權提供。記者陳秋雲/攝影
臺中市交通局針對新設商辦、商場等要求提出交通影響評估計劃,包括共享車位設計等。議員李中指出,交通局有委員強硬要求業者須加入「共享車位」設計,李中提醒交通局要依法行政。如要實施就「先公後私」,機關學校停車位也一起開放。
不少住宅開發業者反映,開發設計案送都市設計審議時,都被交通局的建築物交通影響評估委員,強制要求須列入一定比例的汽機車共享車位的設計,否則就不籤核;造成其開發期程不斷延宕、開發成本不斷增加。
李中說,經他查詢交通影響評估源自停車場法,只有第19條和共享車位有些微關聯,但須納入都市計劃內;而依據內政部頒佈的都市設計審議作業注意事項,也明訂都市設計審議應以都市計劃書圖及自治法規有規定者爲限。
李中當場詢問都發局、法制局局長,表示目前沒有共享車位的專有自治條例,以前有獎勵停車位,難以推動,監察院止。共享車位還沒有納入臺中都市計劃相關法規。
交通局長葉昭甫說,交通影響評估源自停車場法,要求商辦與社區規模超過一定的開發面積,設計共享車位,除此之外,開發案要包含停車空間需求、停車場出入動線檢討、開發量體周邊減少交通衝擊,最近有幾個商辦大樓還在評估中,希望降低衝擊。
李中說,依法行政是法治國家政府施政的基本原則,他提醒交通局不要讓委員把個人的理念凌駕於法令之上,應依法完成相關審議,不要再耽誤時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