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在臺工作屆滿 勞動部再開門「聘期將屆再延3個月」
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爲減少人員跨境流動,勞動部日前宣佈將在3月17日至6月17日工作期間屆滿12年的產業移工或14年家庭看護移工等僱主可以申請3個月短期聘僱,如今6月17日將屆,勞動部今天再公告,如果即將在6月17日至9月17日將屆,可以再申請3個月短聘。(報系資料照)
依就業服務法規定,產業移工在臺工作期間,累計不得逾12年、家庭看護移工不能超過14年,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爲減少人員跨境流動,勞動部日前宣佈將在3月17日至6月17日工作期間屆滿12年的產業移工或14年家庭看護移工等僱主可以申請3個月短期聘僱,如今6月17日將屆,勞動部今天再公告,如果即將在6月17日至9月17日將屆,可以再申請3個月短聘。
據勞動部統計,截至今年4月底爲止,全臺共有71萬餘名移工,其中包括45萬餘名產業移工及25萬餘名社福移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組長薛鑑忠表示,日前爲了減少人員跨境流動、移工可能因爲班機遭取消仍無法回國,截至5月底爲止,共覈准1033件延長聘僱3個月,包括656名產業移工、377名社福移工。
薛鑑忠說,而考量多國班機仍未恢復,勞動部此次再開放如果在6月17日至9月17日間,移工聘期即將屆滿12年或14年,則可以再申請展延3個月,後續也會視疫情滾動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