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戀慕女鄰居瘋狂追求 尾隨搭訕送禮結果曝光

(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北市1名已婚蔡姓男外送員,爲了追求一名女鄰居,竟尾隨女鄰居搭車、搭捷運,並向其搭訕、贈送禮物等,女鄰居不甘受擾向警方報案,法院依跟蹤騷擾罪,處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蔡男與小美(化名)原不相識,2022年11月某天遇見小美,就被小美深深吸引因此展開追求,11月24日起至2023年1月11日期間,蔡男爲了追求小美,在早餐店、公車站、捷運站守候、尾隨、搭訕、送禮等行爲,小美指控在11月30日蔡男尾隨她搭乘捷運時,意圖性騷擾,乘她不及抗拒,以腿磨擦她腿部隱私處而爲性騷擾行爲,但蔡男否認;蔡男坦承有尾隨小美搭車、搭捷運,並向小美搭訕、贈送禮物等行爲。

法院審酌被告不思以理性、正當方式追求異性,竟跟蹤騷擾告訴人,使告訴人心生畏怖而影響身心,實屬不該,考量事後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依跟蹤騷擾罪,處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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