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小內閣異動 黃志良回任交通處長

宜蘭縣政府今天宣佈最新人事命令,參議黃志良與交通處長王明輝職務互調。(本報資料照片)

宜蘭縣政府今天(29日)發佈人事命令,縣府參議黃志良與交通處長王明輝職務互調,4月1日生效。黃志良曾任交通處長等職,縣府表示,將借重他的長才來督導各項縣府專案工程,提升公共工程品質。

黃志良曾任交通處長等職,在檢廉偵辦縣長林姿妙涉弊案中,是貪污圖利罪的被告之一,但開庭時黃堅決否認圖利,後來黃也從交通處長調任參議。

縣府表示,黃志良有多年縣府歷練,當前宜蘭面對各項交通挑戰,黃處長曆任縣府地政處處長、建設處處長、交通處處長及參議,調任交通處處長,可整合相關資源,推動宜蘭鐵路高架化、國道5號銜接蘇花公路改善工程、高鐵延伸宜蘭及其他重大交通建設計劃。

縣府表示,王明輝參議同樣在縣府服務多年,具土木工程專業,藉由此一職務調整,將借重他的長才來督導各項縣府專案工程,提升公共工程品質。

縣府指出,黃志良處長及王明輝參議均爲縣府培養的優秀人才,期望能借由本次縣政團隊的小幅調整,讓爲民服務的效能更加提升,共同爲縣民福祉來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