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 永侒實業開發案二階環評 地方抗議

永侒實業公司打算在宜蘭縣員山鄉開闢礦場,開發案將進入第2階環境影響評估,永侒實業18日舉辦說明會,民間團體號召地方民衆到場抗議。圖爲民衆過去到環境部陳情。(民衆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

永侒實業公司打算在宜蘭縣員山鄉開闢礦場,開發案將進入第2階環境影響評估,引發高度關注,永侒實業預計18日舉辦說明會,民間團體將號召地方民衆到場抗議,強調開發案位於深溝上游水源地,開發關乎水源保護、用水安全和破壞生態。永侒實業昨強調,開採不影響水源,每次開發面積不超過2公頃,也不會「砍山頭」。

永侒實業2019年申請擴大開挖新礦區,遭居民強烈反對,環評大會2020年6月10日要求進入二階環評,但礦場預定開發區可能爲國土計劃中的水源保護區,《國土計劃法》尚未公佈,全案暫停迄今,永侒實業開發案則在沉寂4年後將展開二階環評。

經濟部今年1月16日公告「宜蘭縣粗坑水質水量保護區」,畫設於員山鄉中華村粗坑溪取水口以上集水區域,以及取水口以下需一併保護的範圍,確定未涵蓋礦場,永侒實業今早開說明會,預料有數百人到場表達訴求。

中華社區發展協會總幹事陳明華髮起「第2波護水源反開礦行動」,強調目前公告的水質水量保護區與永侒礦業開發區位十分鄰近,不應爲開發礦場破壞水源環境。

陳明華指出,《礦業法》修法去年通過,刪修不合理的霸王條款,尤其規定採礦前要取得土地利害關係人同意,但永侒礦區與運礦路線涉及國有財產署土地和私有土地,未完全取得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同意,呼籲業者在無法完全取得土地使用同意下主動撤案,避免浪費國家資源。

永侒實業昨強調,開採行爲不影響水源,申請案經政府把關,確認礦場絕非位於水源保護區,距離2公里遠,也沒有在水源地或取水口上游採礦,不影響深溝淨水場地表水源,開採面積19.85公頃,每次開發不超過2公頃,不會「砍山頭」,陵高點還是400多公尺,每開採完成1個階段立即復舊成生態公園,不會大面積裸露。

永侒實業表示,所採瓷土礦除提供新北市鶯歌陶瓷業所需,也能讓員山鄉再連地區發展陶瓷觀光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