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案延燒! 深交所響應陸證監會:出現一家退市一家

▲深交所表示,違法公司出現一家退市一家。(圖/CFP,下同)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長春長生生物科技公司爆發問題疫苗案,大陸證監會爲此深夜修改退市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表示,堅決貫徹退市決定精神,嚴格落實退市主體責任,對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違法公司「出現一家、退市一家」,絕不姑息且零容忍。

深交所指出,日前證監會發布《關於修改<關於改革完善並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進一步完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內容,不僅將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行爲納入強制退市情形,還將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和公衆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重大違法行爲納入強制退市情形。

深交所認爲,《決定》拓展了退市制度的作用範疇,實現了對重大違法行爲退市的全覆蓋、無死角,充分體現了依法全面從嚴監管理念和決心,對於進一步健全市場基礎功能,增強市場主體活力,提高投資信心培育理性價值投資文化,形成優勝劣汰、有序進退的市場生態,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關於重大違法退市的執行把關,深交所舉例,於2017年時,依法對欣泰電氣作出股票終止上市決定,並順利實施先行賠付工作,欣泰電氣成爲首家因欺詐發行被強制退市的公司;於2018年,先後對因涉嫌犯罪被證監會移送公安機關金亞科技、雅百特依法啓動強制退市機制,爲推進退市工作市場化法治化常態化積累了經驗,提供了借鑑。

深交所稱,前期在證監會的統一部署下,深交所根據《證券法規定和監管實踐,從明確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實施標準程序入手,制定了《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並於2018年3月初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如今到了下一步,深交所表示,將堅決貫徹落實《證券法》和《決定》等相關規定,對《股票上市規則》、《實施辦法》及相關配套規則進行修改完善,上報證監會批准後發佈實施;同時,切實擔負起一線監管法定職責,堅定不移地履行退市主體責任,嚴把退市制度執行關,特別是對於嚴重危害市場秩序,嚴重侵害羣衆利益,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重大違法公司,堅決做到「出現一家、退市一家」,不姑息,零容忍,淨化市場環境,維護退市制度的嚴肅性權威性

▲長春長生製造問題疫苗引發民衆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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