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官勾結人蛇 助陸女賣淫壓榨皮肉錢
前移民署陳姓專員涉嫌與人口販子郭姓女子勾結,助大陸女子「假結婚」來臺打工,臺中地院將兩人判刑。(陳淑芬攝)
前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陳姓專員涉嫌與人口販子郭姓女子勾結,協助大陸女子以「假結婚」方式來臺打工,陳男還親赴大陸以多年辦理入境審查經驗,面授機宜指導審查面談要領,協助1名女子來臺賣淫,郭女狠心壓榨她皮肉錢,8個月拿走上百萬元,宣稱還欠百餘萬元。臺中地院依違反臺灣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等罪各判陳男及郭女徒刑1年10月及2年6月,得上訴。
判決書指出,前移民署專勤隊科員陳姓員在2010年調任到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專員,竟與舊識郭女掛勾,以他多年辦理大陸地區人民入境審查的經驗,協助大陸女子以假結婚方式,來臺打工賺錢從中牟利。
陳男與郭女物色好的臺灣假老公等人,在2013年10月間還搭機到大陸福州,陪同1名大陸女子及假老公一同到泉州市民政局及公證處,由陳男面授機宜教導兩人在審查面談的應對要領,闖關成功。
郭女宣稱,她辦假結婚的過程共花費人民幣24萬元、新臺幣80萬元,要求清償,並介紹該大陸女子到色情行業上班,自2013年12月到2014年9月期間從事性交易期間,郭女向大陸女子每15天收取新臺幣6萬5千元,前後8個月共新臺幣104萬元,並稱還欠105萬元。
此外,陳男及郭女等人還以同手法,協助另名李姓大陸女子來臺打工,但移民署2014年1月間在桃園機場進行面談時發現疑義,未準李女入境。案經檢警查獲,偵辦起訴。
對此,移民署表示,該案系105年間偵辦大陸女子賣淫案,追查人蛇集團時,意外發現陳男涉入,立即啓動政風調查程序,將陳男停職,主動報請檢方指揮偵辦,陳男復職後,就將他調離原職,案件也送公懲會,目前還在審理中,移民署尊重司法機關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