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男未放棄大陸身分 仍須當兵

役男有服兵役義務,即便是雙重國籍,只要有中華民國國籍,便要盡國民義務。圖爲國軍官兵宣誓。(軍聞社)

調查局查出海軍168艦隊濟陽級軍艦一名楊姓士兵,擁大陸身分證長達10年,爲此,國防部全面清查官兵是否領有大陸身分證;國防部10日表示,國防部僅全面宣導及清查,並未要求義務役男須放棄大陸地區身分證,即使未放棄大陸身分證,仍須入營服完兵役。

國防部表示,兵役徵集屬內政部役政司權責,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略以:「…因臺灣地區人民身分所負之責任及義務,不因而喪失或免除」,義務役男如持有大陸身分證,依法仍須完成兵役義務。

軍方官員說,役男有服兵役義務,即便是雙重國籍,只要有中華民國國籍,便要盡國民義務。

至於楊兵案例,國防部調查,楊母在2012年向中國大陸居住地公安局申領,楊姓士兵與其2個姊姊有大陸身分,當時,楊姓士兵未滿16歲,監護人確實可代爲申領身分證。楊兵證件於2022年9月21日失效。楊男告訴國防部,楊母今年春節告知,要爲3個孩子再次申請大陸身分證,他才知道這件事。

海軍表示,楊姓士兵原爲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役男,入伍後轉服志願役士兵;近期反映入營前,在不知情下由陸配母親逕自取得大陸地區人民身分。海軍已協助楊兵向內政部移民署提出保留中華民國籍意願。

此外,陸委會日前啓動清查公務人員是否持有大陸身分證、居住證,近日擴大範圍至公設財團法人、公營事業等不具公職身分者,被批擾民。

陸委會10日透過書面迴應,公設財團法人或公營事業是由政府公款出資設立,所聘用人員必須符合法律和用人標準。陸委會主委邱垂正6日提到,陸委會針對公務人員宣導並清查是否申領大陸身分證、居住證或大陸護照,如果有就會失去臺灣公職人員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