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洗澡就遭男鄰居偷看 還送花喊「朋友妻偶爾騎」 正妹怒告判決超反轉
女子指控一洗澡男鄰居就來偷看還送花(示意圖,達志影像)
一名女子指控男鄰居在2011年及2017年曾對她說「朋友妻偶而騎一下沒有關係」「做一些色情的事情」,檢方起訴指這名男子在2022年4次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偷看女鄰居洗澡且送花,臺灣高等法院認爲沒有證據證明他偷窺,且他對女鄰居說的不當言語,與本案時間間隔甚久,2者間關聯性甚低,判他無罪確定。
高院認爲,檢方指控該名男子刻意挑選女鄰居盥洗時行經她浴室門口並將物品放置在該處,但他雖然曾在2022年8月10日放置花卉在他住處後門門口,但未見他有何從她住處之窗戶偷窺她住處內部之舉動,尚不足認他有偷窺告訴人洗澡。
高院指出,致贈花卉尚屬鄰居間一般社交之餽贈行爲,且他將花卉放置在她住處後門前即離開,難認此舉該當跟蹤騷擾防制法所稱之跟蹤騷擾行爲,本案除告訴人單一指訴外,並無其他補強證據可佐等節,駁回檢方上訴,判他無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