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浪漫換荷包失血!澎湖七夕求婚大手筆放煙火 最重罰15萬
▲澎湖福朋喜來登飯店有民衆求婚施放煙火,但因違反規定遭開罰。(圖/澎湖交通觀察日誌提供,下同)
記者陳洋、黃資真/澎湖報導
8月10日適逢農曆七夕,澎湖福朋喜來登飯店有名男子在晚間7時許,向女友浪漫求婚,並請來廠商施放煙火,要打造最難忘的求婚夜,然澎湖縣消防局發現廠商未依規定進行施放,將依法開罰3萬以上、15萬以下罰鍰。
浪漫七夕夜,澎湖外垵一名年輕男子趁着這次機會,在親朋好友見證下,在福朋喜來登向女友求婚,還請來廠商施放煙火,漂亮火花照亮夜空,大家都看得着迷。尷尬的是,施放點爲於馬路旁,火花還引燃煙火紙盒,有人擔心釀成大火,便報警處理。
澎湖縣消防局說明,昨晚7時26分獲報指馬公市新店路喜來登旁有民衆施放爆竹煙火,便派遣馬公分隊1車2人前往,初步勘查現場施放的是一般爆竹煙火,以電子設備接線方式串接使用。
消防表示,廠商未依商品使用說明施放已違法,爰依爆竹煙火管制條例第29條第1項第7款規定開罰,處3萬元以上、15萬以下罰鍰。
消防局於7、8月共舉發爆竹煙火違規案件2件,其中第1案系民衆於廟會活動施放煙火彈等「專業爆竹煙火」,未依規定於施放5日前向消防局申請,違反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16條第1項規定;第2案則系施放「一般爆竹煙火」,雖不須事先提出申請許可,但施放人員系以電子設備接線方式串接使用,未依產品使用說明進行施放,違反澎湖縣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第8條第1項規定,爰依法予以處罰。
▲施放專業爆竹煙火應事先向消防局申請,一般爆竹煙火應依產品使用說明施放。(圖/記者陳洋翻攝,下同)
除上開兩案外,民衆往往容易忽略煙火種類、地區、時間等施放限制,未具備專業爆竹煙火施放人員資格不得施放專業爆竹煙火,而一般爆竹煙火則必須有認可標示,且須注意產品標示之年齡限制,禁止兒童施放。消防局呼籲,施放爆竹煙火不僅有安全疑慮,且會造成環境空氣污染與噪音問題,應儘量減少施放,或以電子音效、光影效果等方式替代,以維護生命財產安全與社區安寧。